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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9小時前

苗栗審查年底三大選舉登記參選人資格不符者 全縣17人上榜創紀錄

苗栗縣選委會最近針對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的登記參選資格進行審查,近年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多次修法,參選資格和條件更嚴格,苗栗全縣多達17人被認定資格不符,人數創下歷年來的紀錄,受連帶影響,全縣原有4個村里從「二搶一」變成同額參選,甚至出現選區登記者不足應選人數,必須重辦第二次公告及領表、登記作業。 苗栗縣選委會表示,鄉鎮市長、代表及村里長選舉權責在地方選委會,因個資法限制,選舉資格不符者及審查結果不會對外公告。 苗栗縣選委會上周進行登記參選人資格審查,原本有18人資格不符,其中頭屋鄉民代表第二選區有兩人登記,其中一人資格不符,變成同額參選,但再度查證後,發現資格不符者是受同名同姓之累,參選資格恢復,選區重回二搶一的局面。 全縣村里長選舉有頭份、竹南及銅鑼共4個村里因為有登記者資格不符,從二搶一變成同額參選,另外獅潭鄉民代表第三選區應選2人,其中一名參選者資格不符,剩下1人,不足額人數達到二分之一,必須辦理補選;苑裡鎮民代表第三選區應選3人,原有3人登記,但其中一人資格不符,因不足額未達二分之一,將不辦補選。 頭份市還有一里僅1人登記,但登記者資格不符,變成無人登記,鄉鎮市選務中心將在9月29日至10月4日辦理第二次領表、登記作業。 公職人員選罷法修訂後,不得參選的限制增加多項,其中包括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並經有罪判決確定者、曾犯貪汙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規定者、受破產宣告或經裁定開始清算程序確定且尚未復權者、曾受免除職務之懲戒處分者、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但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等多項。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4/977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