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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9小時前

萬華翁狂砍房東297刀!作家顏一立痛失父親 法院判賠千萬

曾獲林榮三文學獎肯定、在文壇嶄露頭角的作家顏一立,父親2024年遭到同住租客七旬老翁陳進財拿刀狂砍297刀致死,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一審國民法官庭判刑19年,二審維持判刑1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審理,日前判陳進財須賠償被害人家屬顏一立、顏伊秀共1015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進財在2021、2022年間透過台北市社會局媒介,向顏姓老翁承租位於萬華區某公寓2樓的一個房間,雙方因此同住屋簷下,但陳進財有賭博習慣,常向顏翁借錢花用。 2024年6月8日晚間,顏翁見陳進財領取社會救助金後又跑去賭博,出言勸誡,並催促他盡快還錢,雙方因此爆發口角。陳進財心有不甘,隔天上午6時許又跟顏翁理論,因心生憤恨,趁顏翁不備,持剪刀、菜刀與木頭柄菜刀等凶器瘋狂攻擊顏翁,前後揮砍刺殺高達200餘次。 法醫驗屍發現,被害人頭部、頸部、四肢及腹部等多處布滿縱橫交錯的刀傷與刮傷,手段極其凶殘,最終因多重銳器傷引發出血性休克死亡。 身為被害人家屬的知名作家顏一立與手足顏伊秀悲痛欲絕,兩人在犯保律師林帥孝協助下,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顏一立主張支出喪葬費15萬4550元,兩人分別請求精神慰撫金610萬元及540萬元。 台北地院民事庭審理,陳進財經傳喚均未到場,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答辯,審酌陳進財僅因細故與借貸糾紛,就狠心砍殺被害人200多刀,手段極度兇殘,剝奪他人生命且危害甚鉅,造成家屬天人永隔的重大精神痛苦。 法官考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加害程度,認為原告二人請求的精神慰撫金以各500萬元為適當,加上顏一立所支出的喪葬費用,判陳進財應給付顏一立515萬4550元、給付顏伊秀500萬元,均自2025年11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的利息;其餘請求則駁回。 法官還特別在判決說明,依據2023年修正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被害人家屬先前曾向檢方申請並領取共180萬元的犯罪被害補償金,但此項給付已將代位賠償性質,改為國家社會福利給付,加害人並不因此免除賠償責任,因此家屬請求陳男賠償的金額,不必扣除已領取的補償金。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77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