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11漲仍不滿…勞團對最低工資調幅遺憾 籲違法裁罰標準應統一
勞動部最低工資審議會今天決議,調高最低工資調幅4.745%。勞工團體對結果不如預期感到遺憾,同時呼籲違反「最低工資法」的裁罰標準應全國統一。
勞動部最低工資審議會決議,最低工資月薪從新台幣2萬9500元調高到3萬900元,調幅4.745%,後續將送行政院核定。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說,工會對最低工資調幅只有4.745%感到遺憾與無奈,他說,工會的期望雖是7.77%,但底線可以到5%,且今天會中有學者以113年各行業對GDP的貢獻度與從業人數計算,最低工資調幅可達5.42%,勞工團體可接受,但雇主團體堅持不同意。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韓仕賢說,雖肯定最低工資調升,但4.745%的調幅,未達勞團期待的7.77%,仍是失望。
韓仕賢說,調升最低工資外,在照顧勞工生活保障上,政府還應修改勞保投保薪資上限,最低工資已連續11年調高,但勞保投保薪資的天花板仍是4萬5800元;此外,勞退新制中的雇主提撥率多半是最低的6%,政府應強制提高。
戴國榮也認同勞退新制雇主6%最低制提撥率應調高,他說,少數企業的勞退提撥率確高於6%,但21年來,多數企業仍是維持最低水準,現在很多年輕人又處在低薪狀態,會造成退休後的老年貧窮。
台灣勞工陣線發布新聞稿,肯定最低工資持續調整;同時指出,最低工資本來就是企業依法應負擔的勞動成本,如果政府只是透過補貼協助企業支付最低工資,恐怕反而讓企業更加依賴低薪紅利,無助於真正的產業轉型。
台灣勞工陣線認為,政府如果要以公共資源協助企業,就不能僅以「遵守法令」作為最低標準,而是必須要求企業承擔更多社會義務,提出包括具體的產業轉型計畫、改善勞動條件、提升勞工權益等,讓公共資源帶動升級與勞工共享經濟成果,不是成為企業維持低薪經營模式的補貼。
台灣勞工陣線也指出,「最低工資法」上路後,各地違法裁罰標準仍未統一。目前各縣市以及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國科會各科學園區管理局等裁罰基準並不一致,甚至有需違法50次才處以最高罰鍰100萬的門檻,造成不同地區存在不同的違法成本,對遵守勞動法令的企業並不公平。
台灣勞工陣線呼籲勞動部,應依據「最低工資法」,儘速與各縣市及相關部會協商,統一全國最低工資違法裁罰基準,並應以「違法次數累積達5次以上」作為最嚴重違法情節,對雇主課以100萬元最高罰鍰,避免企業因所在地不同而取得違法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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