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代孕未開放 營利胚胎買賣涉刑責 - 社會
台中地檢署破獲跨境訂製嬰兒集團,台灣生父花費鉅款就能挑選泰國等不同國籍卵母及代理孕母,國內隨著不婚現象、不孕問題及生育型態多元化,部分民眾希望透過代理孕母一圓為人父母的夢想,代理孕母議題再度引發外界對生育權與人工生殖政策的關注。衛福部國健署強調,目前討論中的「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也已將無社會共識的代理孕母脫鉤處理,僅優先討論適用單身女性、已婚女同志伴侶可能性。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張櫻淳強調,我國現行「人工生殖法」明確規範未開放代孕生殖,且若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生殖細胞或胚胎買賣、居間介紹的行為,將負刑事責任。
此外,目前「人工生殖法」修法持續進行中,二年前提出的初版修法草案中,國健署曾規劃開放單身女性、已婚同志伴侶、代理孕母等適用相關規範,但在男男同志及代理孕母相關法規的討論上,始終難以取得外界共識,且國健署在修法草案預告期間蒐集的六百餘則意見中,約有八成反對代孕。
針對代理孕母,以及需透過代理孕母才能完成人工生殖的男男同志,支持開放一派認為,開放前述族群適用「人工生殖法」,可保障其生育權,但反對者擔憂,若貿然開放,又缺乏妥適配套,反而會使「人工生殖法」成為剝削女性身體自主權、使女性子宮「商品化」的惡法。
張櫻淳表示,因社會對代孕議題仍有不同意見,現階段「人工生殖法」修法先就社會較具共識的部分處理,優先討論單身女性、已婚女同志伴侶適用「人工生殖法」的可能性,代孕制度則脫鉤處理,待社會進一步討論並凝聚共識。
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77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