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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14小時前

議員揭台中公所女職員1天遭猥褻10多次 竟因程序瑕疵重啟調查?

台中市海線某區公所爆發職場性騷爭議,市議員張家銨今天在市議會質詢揭露,一名女性職員自2005年起,疑遭時任區長及男同事接連性騷,其中男同事甚至在辦公室內1天騷擾她10多次。案件今年3月經市府性平會認定成立,卻因程序瑕疵遭撤銷,受害人得重新接受調查,期間甚至一度自傷送醫。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涉案區長經調查認定性騷成立後,已降調其他區擔任副區長。 台中市議會今天進行第4屆第8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張家銨指出,她接獲該名女性職員陳情,指控當時直屬長官多次在區長室對她有不當肢體接觸,包括撫摸大腿、環抱肩膀、手掌碰觸胸部及對耳朵吹氣;同一辦公室內,另一名男同事也疑在光天化日下對她上下其手,甚至1天10多次。 張家銨說,市府性平會今年3月原已認定案件成立,卻因「行政程序瑕疵」撤銷原調查結果,導致受害人必須重新接受調查。她在議場播放2005年8月的辦公室監視器畫面,可看到受害人遭男同事碰觸時不斷以手阻擋。張家銨質疑,既然性騷擾案件已經調查成立,為何又因程序問題讓受害人一再面對調查,「這根本就是二度傷害」。 張家銨也質疑,市府啟動性平調查後,涉案兩人仍在同一區公所上班,且曾有主管以「關懷」名義約談受害人,要求交出相關影片及硬碟,甚至以「你現在拿有公所的硬碟,就是侵占公物,要行政處分」等語要求交出證據。她質疑,這樣的處理方式究竟是保護受害人,還是造成另一種壓力。 吳世瑋表示,涉及個人隱私的影片不宜在議場公開播放;他說,涉案區長在案發後已調往其他區公所,人事處調查委員會認定性騷成立後,再降調擔任副區長,強調市府處理過程沒有包庇或吃案情形。至於程序爭議,則因當事人循法律途徑提起訴願,市府須依法處理。 對於要求交出硬碟一事,吳世瑋說,當時是民政局副局長前往關懷,確實有提醒硬碟屬公有財物,並表示「不可以存起來,可以先Copy(複製)」;人事處長陳月春則說,案件涉及2名被申訴人,其中男同事由海線區公所調查,區長部分則由民政局協助處理。 不過張家銨反駁,張家銨表示,所謂降調是從3萬人調到30了人的行政區,令人不解。另當時主管並未向受害人說可以複製,反而要求交出手上所有證據;她認為,市府應釐清相關程序及證據保全問題,避免受害人因行政處理再度承受壓力。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17/976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