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兵「這原因」收假沒回營 法院判無罪
謝姓男子在陸軍服役擔任二兵,日前因收假後未返回兵營,被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嫌起訴。法院審理後,法官採信他是為了要逃避詐欺案被判刑4年徒刑而不是兵役的說法,認定謝男不回營的原因與起訴罪名主觀不法構成要件不符,判無罪。
起訴指出,謝男在陸軍機械化步兵第269旅砲兵營砲一連擔任二兵,2025年4月26日上午8時起休假,應於27日晚間9時返營收假,但謝男先前涉犯詐欺等案件,被法院有判刑1年1月確定,原本應於4月29日入監服刑,他不願被發監執行而逃亡,意圖長期脫免職役,假期屆滿後未回營區,躲在綽號「小尾」的友人家中,且與部隊長官斷絕聯繫而離去職役。
直到同月29日上午10時許,謝男才由同連上士班長及其家人陪同至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檢方認為謝男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之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嫌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追查出謝男因詐欺罪被判合併執行,須入監4年以上,因此採信謝男自述逾時不歸營是為了逃避長期徒刑而不是兵役的說法,認為謝男剩下不到半年即可退伍,若無有期徒刑要執行,便不會發生逾時歸營情事,核與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罪名構成要件不符,應為無罪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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