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專批「盧蔣視若無毒」被送辦 法官不罰
不滿民進黨臉書粉專8月間發文「盧蔣視若無毒,不專心市政太失職」,藍營台北市議員告發該篇文章涉嫌散布謠言,民進黨新媒體中心主任阮俊達也因此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不過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該篇貼文內容為可受公評,與公益相關之事,裁定不罰。可抗告。
全案源於民進黨臉書粉專於8月6日貼出「盧蔣視若無毒,不專心市政太失職」一文,有市議員因此進行告發,認該篇文章是散布不實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對此,民進黨中央黨部坦承有張貼文章,並轉貼電視媒體於8月5日的毒駕新聞報導。警方則依法將阮俊達送辦。
北院法官考量言論自由保障及法律規範所保護之公共利益,認為該篇文章及轉貼的新聞,為針對公共議題、攸關公眾利益表達意見,為可受公評之事,與社維法構成要件不符,給予不起訴處分。
新聞來源:https://www.setn.com/news/1906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