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涉猥褻二審遭判刑仍授課 人本籲查私人運動場館漏洞
受害者A小姐說道,「我在攀岩的時候明明還有力氣,我也不害怕墜落,他還是會伸手碰我的腰,有時候我人已經落地了,他的手還沒有放開,還掐著我的腋下,乃至我胸部的地方,真的覺得很不對勁。」
室內攀岩時遭教練以保護為由碰到胸部,A小姐說,直到教練強制猥褻未成年的判決書出現,才意識到曾感到不舒服的事真的有問題。受害者B小姐不解,為什麼教練一、二審遭判刑,還能繼續教孩子。
受害者B小姐指出,「公司負責人也更換了,粉絲專業上的課程改成活動,授課教練改成指導員,名稱和用語都改了,但實際上兒少招生還在。」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表示,「8月31日他還在幫兒少上課,所以沒有任何的稽查機制,可以阻止這個教練繼續在私人營業的運動場館裡面授課。」
人本要求該名教練停止授課,由於十多年來足跡從校園到攀岩場,政府應擴大清查、合作學校主動調查,而這不是單一犯罪案件,運動部應正視私人運動場館的安全漏洞。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現在我們整個國體法的修法方向是一定會增加大量的俱樂部、大量的場館這些私人場所,相關兒少安全要有什麼制度來處理。」
截稿為止,運動部尚無回應。但人本指出,肯定《國體法》修法草案,將性侵害等行為列為不得擔任運動專業人員的事由,但要推運動社區化就不能只倡議去哪裡運動,要對私人商業運作的運動休閒場館建立嚴格的不適任人員排除機制。
新聞來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26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