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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東森新聞
2026-09-06

女子失聯77年生死成謎! 屏東地院公示催告尋人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一名鄭姓女子自民國38年4月11日後即下落不明,至今逾77年未有任何生死消息,雖親屬曾表示她幼年疑因溺水身亡,但始終無法取得死亡證明。屏東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宣告死亡事件,認定鄭女已符合失蹤10年的法定期間,裁定准予死亡宣告公示催告,要求鄭女本人或知悉其生死者,在公告期滿前向法院陳報。 葉姓聲請人主張,他與第三人葉姓女子同為苗栗縣一筆土地共有人,並已向苗栗地院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經追查繼承關係發現,葉早年出養並改姓鄭,而鄭於民國59年死亡,而失蹤人鄭女為鄭長女。 葉男指出,依戶籍資料,鄭女自民國38年4月11日後便查無在屏東縣東港鎮設籍紀錄,且鄭女胞妹過去曾表示,姊姊年幼時即因溺水身亡,因此認為鄭女已死亡,遂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 法院調查發現,鄭女曾於出生後入籍高雄縣東港鎮,之後全戶於民國38年4月11日遷往東港鎮興台里,但相關戶籍資料中,始終查無她此後在東港鎮設籍紀錄。 法院另傳喚鄭女姪女到庭作證,並審酌苗栗地院裁定、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戶口清查表及屏東戶政事務所函文等資料,認為雖然目前沒有直接證據可以確認鄭女已死亡,但至少可認定她最遲於民國38年4月11日起即處於失蹤、生死不明狀態。 法院指出,依民法相關規定,失蹤人失蹤滿10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死亡。本案鄭女失蹤至今已達77年,顯然超過法定期間,因此准許聲請並依法進行公示催告。裁定要求,鄭女應於公示催告最後揭示於法院公告處、資訊網路及其他適當處所的翌日起6個月內,向法院陳報仍然生存;若逾期未陳報,法院將進一步宣告其死亡。同時,任何知道鄭
新聞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907/32326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