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包廂硬上還自拍!淫狼摀嘴嗆「不要叫」 瞎辯合意遭判賠90萬
台中市賴姓男子前年4月於KTV包廂,尾隨一名傳播妹進入廁所強制性交。他不顧女方推拒,強脫衣物從背後硬上,更拿手機錄影自拍,見女子無力反抗,還嗆聲「不要叫、不要叫、不要叫」伸手摀住其嘴巴。此案偵審時,賴男否認涉案,辯稱合意交歡,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駁回上訴,判賴要賠9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2024年4月21日凌晨5時許,賴男與一名傳播小姐、潘姓、林姓等多名友人,前往台中市西屯區河南路三段的一間KTV續攤。賴男見傳播妹前往廁所,趁機將她拉入反鎖,不顧女子伸手推拒,強行褪去其安全褲與內褲,從背後強壓在洗手台上性侵得逞,過程中,賴男一手摀住女子嘴巴防止呼救,另一手還拿出手機錄影。
包廂外友人一度察覺有異敲門詢問,賴男還冷靜回應「等等就出來」掩飾犯行,女子因此身心重創,癱軟在友人家門口痛哭並報案。
經醫院診斷,女子因遭性侵引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不僅產生解離防衛狀態、畏懼與男性接觸,更出現睡眠障礙與自傷念頭,歷經高達22次心理諮商,生活與工作大受打擊。
刑事部分,賴男已被依錄影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
民事求償部分,一審法官痛批賴男無視被害人意願,還以女子事後為了生計勉強工作、曾與友人出遊等理由,刻意營造女子未受創傷的假象,企圖以「完美被害人」迷思卸責。
法官審酌雙方身分地位及侵害程度,判賴男應賠償精神慰撫金90萬元。
賴男不服提起上訴,堅稱雙方是合意發生關係,強調女子當下並未激烈反抗,且身體有配合律動,主張求償金額過高,請求法官駁回訴求。
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經勘驗影片發現,畫面清楚錄下賴男反覆要求女子「不要叫」,還有伸手摀嘴動作。
法官強調,女子未強烈反抗是因恐懼,導致「僵化型防衛」,性行為必需建立在明確同意下,不得以半推半就作為脫罪藉口,認定一審判賠90萬相當妥適,駁回賴男上訴,全案確定。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17/9728786?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2-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