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單據詐領特別費與補助款 峨眉鄉代會主席溫修汝被起訴
新竹縣峨眉鄉民代表會主席溫修汝獲國民黨提名、角逐峨眉鄉長。不過,新竹地檢署偵辦溫修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全案偵查終結。檢方認定溫修汝利用職務之便,以虛報餐費、浮報便當數量及偽造講師名冊等方式,大量套取公款與政府補助,依涉法予以起訴。
新竹地檢署指出,本案由檢察官翁旭輝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深入偵辦。溫修汝自2018年12月25日起擔任峨眉鄉民代表會主席,負責審核該會經費,同時兼任峨眉鄉婦女會、樂活文教協會理事長及樂齡學習中心主任等職務,統籌相關活動與補助款核銷。
檢方調查,溫修汝涉詐領主席特別費部分,持非實際消費、非公務支出或逾時用餐之發票收據,並填寫虛構用餐人員名單,成功核銷17筆特別費,共詐得15萬4946元。以相同不實單據的手法核銷11筆議事運作費,詐得4萬2479元。
此外,溫修汝涉嫌利用兼任社團與學習中心負責人身份,向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及峨眉鄉公所申請補助時,浮報便當數量詐得5300元、重複請領餐費,並列報未實際授課的講師名冊申領鐘點費1萬1200元,另分別詐領樂活協會與婦女會補助款各1萬元。
檢方指出,溫修汝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詐欺取財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多項罪嫌。
檢方強調,公務經費與政府補助均屬公共資源,絕不容許以假單據牟取私利。各機關與團體應落實內部審核;若民眾發現不法,應踴躍檢舉,共同維護政府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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