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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7小時前

特教生處遇指引反釀校園混亂?九大教師工會呼籲教育部暫緩提四大訴求

教育部近期頒布「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問題教學現場處遇參考指引」,台教產今日聯合九大教師工會發表聲明,認為該指引若強行實施恐引發校園現場更多混亂,教育部應該懸崖勒馬、暫緩推行指引,務實面對情緒行為不分普特的事實,改以全校性的角度擬定校園學生情緒行為問題的處遇機制,並應提升法律位階,才能真正落實友善安全的校園環境。

台教產指出,指引本意是讓學校相關人員在面對事件處遇時有所依循。然而,台教產特殊教育策略中心審視其名稱與內容時,卻發現該指引除標籤化問題外,在權責規範、資源支持、權益保障等面向,亦存在諸多理想與實務的落差。為此,台教產特殊教育策略中心執行長鍾正信針對現行指引提出四大實務困境與缺點:

1、處遇對象標籤化,加深負面刻板印象

校園內所有學生都可能因人際問題、課業挫折、家庭變故等因素而產生情緒行為問題,顯見情緒行為問題並無普特之分。當指引強調是針對特殊生的情緒行為問題處遇,不只有標記問題,更極易在校園內形塑出「特殊生=有情緒行為問題者」的刻板印象,讓特殊生承受莫名的負面觀感。更遑論指引提到的「定期演練」,在規範不明的狀況下,更可能因為將特殊生作為演練標的,從而對其造成二次標記與心理創傷。

2、權責歸屬嚴重失衡,壓力全推給第一線

指引中大部分應變、降溫、復原乃至輔導的壓力,全部堆疊至第一線教師與校內團隊身上,卻對教育主管機關與家長的責任缺乏明確界定。教育主管機關不應僅止於「頒布指引」,學生情緒行為問題的處理更不能忽略家庭教育與家長應承擔的管教責任。

3、缺乏跨部會整合規範,外部支援恐流於形式

指引中提及可連結警政、衛政、社政、民政等外部資源,但若未由教育主管機關主導進行跨部會整合,並明確外部支援入校的定位與流程,各項外部資源支持恐將僅流於紙面文字,無法真正提供現場實質協助。

4、缺乏法律保障與人力支持,教師面臨高度被究責風險

指引對於處遇過程產生的代課費用及課務處理機制缺乏制度化保障;當教師採取必要制止或安全防護措施時,是否符合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仍須依個案判斷,讓第一線人員暴露於高度不確定性的被究責風險中。此外,指引所提受訓人員缺乏明確定義,亦無補足相應人力的配套措施。

面對上述實務落差,台教產等九大教師工會呼籲教育部正視現場聲音,重新邀集教師團體、家長團體與專家學者充分討論,改納入以下建議擬定務實機制:

1.去標記:將處遇標的回歸「情緒行為本身」,從全校性角度建立標準化機制;若行為人兼具特殊生身分,再適時導入特教資源補強個案需求。

2.明規準:教育部應明訂教育主管機關所應負起提供專業人力、充足經費及法定防護的責任,同時亦須納入家長參與及課責機制,明確規範家長在學生出現高風險行為時的配合義務(如:帶回管教、強制親職教育輔導、接受醫療診斷評估等),而非由學校無限承擔家庭教育與醫療功能的缺失。

3.增資源:由教育主管機關主導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落實警政、衛政與社政資源入校流程,專款補助代課鐘點費,並明確定義且補足受訓人力。

4.足保障:教育部應公布安全防護動作免責態樣與負面表列,且若教師依據處遇機制執行,教育主管機關應提供全額法律諮詢與訴訟費用補助,給予第一線教師真正的安全防護與制度後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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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864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