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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51分鐘前

桃園酒店滋事警察開槍…4警私下協調未果、小隊長記大過調行政警

桃園前天深夜發生酒店客人聚眾滋事,警方開槍控制現場,外傳事件與警察喝花酒有關,藍綠民代要求市府與警政署徹查;桃園市警察局回應,經查,當下有4名警員接獲情資,但後續未經報備續至該酒店包廂協調糾紛,將依規定記過處分。

警察局說明,有關11月6日凌晨桃園區寶山街酒店外發生酒客糾紛及聚眾滋事事件,桃園警分局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迅速派遣警力到場處置,並於現場情勢升高時依法對空鳴槍示警,有效控制現場秩序,將滋事人員帶回偵辦,防止衝突擴大。

經追查發現,大園及中壢分局偵查隊掃黑小隊共4位刑警於事前接獲情資,得知列管幫派分子疑因先前糾紛,可能相約談判,為防範幫派衝突及可能發生之暴力事件,警員基於治安維護及預防性作為,前往龍潭某餐廳洽線了解案況,餐後未經報備續至該酒店包廂協調糾紛,復因現場發生衝突致實施告誡約制未果,警員先行離開,並將處置情形回報單位主管,後依上開規定填報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報告表陳核備查。

警察局表示,於案發後即已主動通知相關人員及在場警員到案調查說明,並調閱相關資料及影像,釐清事實經過及有無違反相關規定情事,惟渠等涉足酒店及有飲酒情事,且現場發生衝突後,警員先行離開,未即時通報轄區警力協處,未能妥適處置,確有應變不當,致生事端,嚴重影響警譽。

警察局表示,將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規定核予主要當事人吳小隊長記大過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溫姓分隊長記過二次,其餘劉及張姓2位小隊長各記過一次,以資警惕,併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警察局強調,警察執行職務除應恪遵相關法令及程序,更應本於維護治安、保障民眾安全之職責,積極妥適處置各項突發狀況,對於警員執勤不當情事,本局絕不迴避,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若有發現警員其他違法違紀情事,亦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並要求全體警員引以為戒,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15/986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