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鄭正鈐6日表示,他支持將死刑增列為酒駕再犯致死的最高法定刑,適用範圍限於酒駕前案經有罪判決或緩起訴處分確定後,10年內再犯致死的案件。
鄭正鈐指出,11月1日深夜,來自新竹的李姓大一生在台南步行返回宿舍途中,遭廖姓駕駛駕車從後方撞倒,不幸身亡。廖男肇事後駕車離去,警方循線查獲,他的酒測值超過每公升1毫克,案發前已有5次酒駕紀錄,駕照也早已被吊銷。
鄭正鈐說,隔天,屏東一位20歲的蔡姓女大生返鄉奔喪,騎車買晚餐時同樣遭酒駕撞擊身亡。肇事的詹姓駕駛至少有3次酒駕紀錄,這次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81毫克。
警政署統計,2025年全國有143人死於酒駕事故,比前一年少17人;但酒駕移送法辦人數增至3萬846人,比前一年多3155人,增加11.39%。法務部統計也顯示,2019至2023年地檢署偵查終結、認有酒駕犯罪嫌疑者中,第2次以上涉犯酒駕者有3萬7271人,占16.7%。
鄭正鈐表示,現行法對酒駕再犯致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但實務判決依案情而異。台北一名駕駛已有兩次酒駕判刑紀錄,第三次無照酒駕撞死行人,法院考量自首、和解賠償等情節,於2025年判處6年8個月定讞;今年桃園另一起再犯致死案,地院判13年6個月。
鄭正鈐指出,酒駕再犯致死,一再讓家庭破碎,社會的不安與憤怒,大家感同身受,法院依證據和案情量刑,立法院則負責訂定刑度上限。駕駛人曾因酒駕受過司法處分,甚至駕照已被吊銷,卻仍酒後開車,奪走人命,對於這類情節特別嚴重的案件,他認為法律應讓法院有判處更重刑罰的選擇。
鄭正鈐說,對於新竹李同學的家屬,他的辦公室已前往關心,了解家屬需求,並安排專人擔任聯繫窗口,後續若家屬需要法律諮詢等協助會全力協助,也會持續關心案件進度,他也會親自前往致意,陪伴家屬度過這段艱難的時刻;對於屏東蔡同學的家屬,同樣深感不捨,若家屬有需要,也願協助聯繫相關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