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專法近期成為台北市長選戰議題,營養師公會全聯會今天發聲指出,目前學校營養師人力設置與實際供餐需求存在明顯落差,全台國、中小學生總數約177萬人,專任學校營養師卻只有700人,若以供餐學生數量估算,每名營養師平均服務2500位學生,反觀日本每550名學生配置1位營養師、南韓每400名學生配置1名營養師,我國大幅落後鄰國。
營養師公會副理事長黃翠華指出,討論中的「學校午餐專法」草案,已由過去「學校衛生法」僅以「班級數」為主的配置方式,調整為考量公辦公營、公辦民營、民辦民營等不同型態,作為學校營養師人力配置的主要基準,然而,草案中部分供餐型態出現「得置營養師」的規定,將形成「專業工作依法必須執行,但專業人力卻不一定必須配置」的制度落差, 甚至有高度開倒車的風險。
黃翠華說,學校營養師肩負的專業責任,應與法定人力配置相互對應,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每個學生也都應獲得營養師專業照護,否則即使專法完成立法,仍可能因缺乏專業執行人力而無法真正落實,全聯會主張,專法應明文確立「每一所供餐學校均應獲得營養師專業服務」,並以學生人數作為基本配置依據,建立隨服務學生人數增加而累進增置的制度。
營養師全聯會建議,依學校不同的供餐模式,規畫不同人力基準,自辦午餐學校每550名學生配置1名營養師、小校得採聯合聘僱;委外辦理學校午餐調整為每1100名學生配置1名營養師;外訂盒餐之學校,則以營養師實際服務的學生總人數計算,應配置或跨校合聘。偏遠地區學校、或供餐已超過上述人數者,應綜合考量供餐份數、服務學校數、配送範圍、供餐型態等因素,調整人力配置。
部分地區營養師招募不易,而以專案經理等支援人力協助午餐業務,對此,黃翠華表示,營養評估、菜單營養設計、特殊飲食照護、飲食教育規畫,以及食品安全風險的專業判斷,仍應由合格營養師負責或督導,建議採取分年、分階段充實人力,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人力充實期程,並建立穩定補助機制,協助地方政府增置正式營養師職缺 。
▪高為元調查案激烈討論近5小時 清大校務會議表決流會…校方發聲了▪桃園武和宮前學生施暴影片上網 單親媽:妹妹勸阻不了還被恐嚇▪清大校長挾優勢讓校務會議流會?學生會發聲明說明、抗議:絕未被掌握▪陸生借位拍照稱「小小賴清德拿下」遭驅逐出境 台大發聲了▪教授遭控刁難學業碩班生不幸亡 台北科大認定霸凌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