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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5小時前

沉默不是金!闖禍被減薪忍5年才提告判敗訴 - 社會

闖下大禍被減薪,默默領了5年低薪才提告討差額有用嗎?蘇姓男子任職皮革廠經理時,因客戶倒帳500多萬元,遭每月減薪1萬5000元,公司歇業才提告追討百萬差額,台南地方法院認為蘇男未及時抗議,代表「默示同意」所以判他敗訴。

蘇男主張,在皮革公司擔任經理原月薪6萬5000元,6年前因負責的客戶倒帳500多萬元,雖陸續追回200多萬元,公司仍要求他自請離職或留任降薪,選擇留任但不同意減薪,公司卻自此每月強扣1萬5000元,改發5萬元,直到今年8月公司歇業資遣,計算共遭扣除60個月薪資差額、4年年終獎金差額及資遣費差額,提告要求公司給付105萬元。

皮革公司抗辯,蘇男嚴重疏失才導致公司鉅額損失,雙方協議縮減其業務職務並合意月薪改為5萬元。總經理也作證指出,當時已知客戶有財務問題,蘇男仍執意出貨,事後便收回高風險業務並調薪,而且他調薪後如常上班,長年未提出異議或提起法律救濟,顯然已默示同意領取調整後的薪資,公司並未短付工資。

法官指出,單憑公司證詞難認雙方有明示合意減薪,但勞工若遭減薪未立即抗議,也未及時提告救濟,且持續多年照常提供勞務並領取減薪後的工資,足以推知勞工權衡自身利益後已「默示同意」。蘇男長達約5年未採取救濟,直到去年才託人詢問調回薪資,可認定他為免遭追究倒帳責任已默示接受減薪,因此駁回訴訟。

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63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