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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小時前

澳門首宗國安案 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遭判刑12年半 陸委會:高度遺憾

作為澳門特區成立之後,首宗涉及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案件,澳門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6日遭以國安罪名重判12年半,陸委會對此表達高度遺憾,並呼籲保障司法人權。

陸委會今日發布新聞參考資料,指出區錦新案為澳門首宗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區案審理過程欠缺公開透明,當事人無法自行選任辯護律師,相關作法已嚴重影響司法人權及程序正義,並加深外界對於澳門司法獨立及法治環境的疑慮,憂心此案將進一步壓縮澳門民眾的政治權利、言論自由及基本人權。

陸委會呼籲澳門政府,應落實澳門基本法相關規定,維護司法程序正義,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公開資料顯示,69歲的區錦新曾任立法會議員達20年(2001至2021年),曾參與創辦「新澳門學社」,亦曾任「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理事長,多年參加悼念六四活動。他去年7月底被捕,澳門初級法院其後表示,為確保不對國家安全利益造成損害,決定今年9月16日及18日閉門審理案件。該案今日宣判。

據明報、香港01報導,澳門初級法院於今早為區錦新的國安案宣判,區錦新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澳門特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以及「違反保密罪」等七項罪名,法庭判處區錦新入獄12年半。

區錦新被控3項「顛覆國家政權罪」、3項「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以及1項「違反保密罪」。其中2項「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不成立,而「與澳門特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則不作獨立處罰。

該案為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後的首宗案件,亦是首宗閉門審理的案件,初級法院指今天宣判有數十名市民及媒體等旁聽。

6日宣判後,澳門政府指出「尊重並支持」特區法院今日就首宗違反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案件依法作出宣判。澳門政府稱,初級法院刑事法庭依法獨立審理澳門國安首案並作出判決,充分保障了嫌犯等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利。特區政府呼籲社會各界尊重法院裁決,支持司法機關依法行使審判權,維護司法公正與法治傳統。

澳門政府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區的憲制責任。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尊重司法獨立及捍衛法治的立場堅定不移,決不動搖。未來將繼續嚴格執行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持續深化國家安全與法治教育,進一步築牢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防線,保障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及廣大市民的根本利益,確保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31/986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