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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小時前

狠父重摔3月男嬰致死!還偕妻泡湯打卡「覺得美好」 判9年10月定讞 - 社會

宜蘭市24歲吳姓男子,與34歲朱姓妻子,多次拋摔凌虐親生的3個月男嬰,去年1月5日男嬰再遭吳男重摔致腦內出血重創,送醫不治,急救治療期間夫妻還一起至礁溪泡溫泉,又在醫院的美食街打卡「覺得美好」。宜蘭地院國民法官痛斥手段殘忍,將吳男判刑11年,朱女判3年4月;吳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將吳男改判9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至於朱女,一審依「凌虐未滿7歲之人」罪判處3年4月徒刑,她和檢方均未上訴,於一審定讞,已發監執行。

判決指出,吳男與朱女婚後共育有2子,2歲長子2024年4月施打疫苗時,被醫院發現其全身有多處傷痕,通報社會局處置,認定遭受家庭暴力,研判2人皆不適合照護孩子,向法院聲請安置獲准,將長子安置於寄養家庭。

同年9月朱女產下次子,夫妻卻又多次對其施虐,頭部與身體有多處新舊傷痕,男嬰2025年1月5日再次被父親重摔,送醫急救,延至1月21日宣告不治。

檢警發現,正當男嬰生命垂危與死神搏鬥之際,夫妻竟於1月7日赴礁溪泡溫泉,還在網路社群PO出恩愛合照放閃,隨後朱女幾天又在醫院美食街「打卡」並留言「覺得美好」,招致網路各界撻伐。

判決指出,朱女單獨照顧次子期間,因男嬰哭鬧,又不滿於丈夫沉迷網路直播,憤而對男嬰出氣,2024年底在住處3度毆打男嬰臉頰、額頭,4度用包巾包裹男嬰,往床上丟拋丟,也曾碰撞到地板,導致頭頸部重擊,但她均未送醫治療。

2025年1月5日,吳男下班返家見男嬰哭鬧,情緒失控,坐在床上以雙手抱住男嬰,高舉到自己頭部高度再摔到床上,男嬰頭、頸部撞到床舖,不久夫妻即發現次子身體癱軟、抽搐,狀況不對勁,才連忙將兒子緊急送醫,但到達醫院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經轉送台北榮總急救16天終告回天乏術。

一審宜院國民法庭考量2人偵審時都坦承犯行,並表達悔意,將吳男量處11年徒刑,朱女判刑3年4月。僅吳男上訴。

二審開庭時,吳男解釋當時自己大夜班剛下班,精神不濟,兒子又在哭鬧,他抱起來哄仍繼續哭,他才舉起小孩往床上「重重放下去」,希望從輕量刑,早日服刑回家照顧阿公和小孩。高院認為一審適用法條有誤,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改判吳男9年10月徒刑。

吳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量刑也妥適並充分說明理由,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63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