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船東被約談,對提問都不回答,疑似就是她的船,讓張俊傑偷渡逃亡。
身穿Polo衫的黃姓船長同樣在訊問範圍,專案小組同步帶回多名船員,有印尼跟中國籍被懷疑協助接應,陸續被拘提到案。從船員、船長到船東,5日一共約談7人,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嫌偵辦。
立委高金素梅前助理張俊傑,9月初剪斷電子手鐶、棄保千萬逃亡,一度在台東躲西藏,逃了將近兩個月,眼見從南部出海行不通,傳出在10月28日改從基隆正濱漁港闖關,疑似已經偷渡出境。只是,專案小組追查全案,相繼查獲47名共犯以及協力者,不排除背後有黑幫協助,牽涉組織性犯罪。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巨大無比、狡猾難纏的暗黑勢力,抓再多,沒有抓到這個人,我們都感到遺憾,不忍心要署長出來跟大家致歉,主委致歉就好了。」
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指出,「檢察官已經立案調查,海巡署也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那我們看調查的結果,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出面致歉,對全案掀起的安檢爭議,爆出海巡曾有登船檢查,但卻沒有發現異狀,表示正在調查是否有疏失或縱放。只是當初全案移審,只由一位法官就決定讓張俊傑交保,也傳出專案小組成員之一的北檢批評,早已示警張俊傑對中關係密切,但台北地院反駁,檢方的起訴事實並未涉及共諜,依當時的事實與證據作成處分,後續也有經救濟程序審查。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認為,「最好是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不管在偵查中,不管在起訴以後(是否羈押),都應該由3個法官來組成合議庭來審理,不能只因為說涉及到《國安法》、涉及到共諜就押,我覺得檢察官,如果你真的是非押不可的話,提供給法院的卷證,你要更具體更詳細。」
全案引起院檢互槓,學者認為,雙方都有檢討空間,檢方若主張羈押,應提出更具體事證,並強化與高檢聯繫,取得共諜案資料,而在法院端,則指出要設立標準,涉及重罪羈押,建議由3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共同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