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藍白聯手下在10月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改由中央全額補助所得稅級距未達20%的長者健保費,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5)日表示,修法違反社會保險原則與世代正義,違反社會福利應優先補助弱勢原則,以及違反憲法以及財政紀律等三問題,考量補助經費龐大,攸關國家財政資源的分配,請衛福部審慎評估。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法,補助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但修法挨批破壞健保基本精神,更刪除弱勢長者就醫補助而引發熱議,行政院最遲要在明(6)日決定是否副署。
根據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卓榮泰在院會中裁示,長者福利照顧一向是政府的重要政策。依現行機制,對於70歲以上低收、中低收長者,政府每年預算12.2億補助補貼健保費;而65到69歲低收、中低收長者,是由地方政府依其財政能力來補助。
卓榮泰指出,這一次的修法之後,65歲以上的老人健保費的補助範圍擴大到8成以上的長者,一年約400億的經費;在二、三十年之後,補助費用更會高達600多億元。而修法大幅增加政府的歲出,並沒有指明財源,也沒有完全履行與行政院徵詢的法定程序。
卓榮泰並指出,修法存在三大問題:第一,違反社會保險原則與世代正義,因為健保制度秉持的是自助、互助以及量能付費原則;第二,違反社會福利應優先補助弱勢原則,而且修法也刪除了現行對特定弱勢的補助,等於剝奪了中低收這些特定弱勢長者的醫療保障;第三,違反了憲法以及財政紀律。
卓榮泰強調,考量補助經費龐大,攸關國家財政資源的分配,請衛福部在綜合各方意見之後,再就各受影響層面來進行通盤的研商,回歸量能負擔、確保弱勢的補助,以及永續財政等原則,請衛福部審慎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