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收稅單驚見房子「被出租」! 業者詐百萬租補7罪起訴
本身從事房屋出租、年紀均偏長的吳金娥、邱金聰,涉嫌以不實租約7度申領租金補貼,共詐得146萬餘元,直到真正屋主收到國稅局補稅通知,才驚覺名下房屋竟被申報出租。台北地檢署偵結,依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取財等罪起訴,並認定吳女7次申請犯意各別,應分論併罰。
起訴指出,吳、邱為熟識友人,明知申請資料所列承租人並未實際承租、居住於申報房屋,仍共同以不實資料申領租金補貼。檢方查出,邱男涉嫌提供個人身分資料及名下公司帳戶供吳使用,吳則製作不實房屋租賃契約,再持相關資料向政府提出申請。
據了解,吳、邱平時即從事房屋出租,與部分屋主、名義承租人處於相近生活圈或彼此熟識,因此得以掌握相關房屋及身分資料,再將這些資訊拼湊成不實租賃契約申請補助。
由於2022年7月起,租金補貼的受理及審核主管機關,由各縣市政府改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原申請資料也匯入國土署系統接續辦理。檢方查出,承辦人員依申請文件進行形式審查後,將「承租人向出租人租屋」等不實內容,登載在職務上掌管的「住宅補貼評點及查核系統」等公文書內,並依此核發補助。
檢方續查,吳、邱兩人共以7筆不實租賃資料申請補助,各筆取得金額分別為21萬6000元、15萬4000元、13萬2000元、25萬200元、21萬6000元、30萬元及19萬6000元,合計詐得146萬4200元,款項均匯入吳女所掌控的帳戶。
直到其中一處遭冒用租賃地址的葉姓屋主收到國稅局補稅通知,發現名下房屋疑似被申報出租,察覺有異,隨即向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陳情,相關單位循線查核後發現疑點,案件因此曝光。
承辦檢察官陳玟瑾偵查認定,吳金娥7筆、邱金聰就其中2筆申請,均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取財罪;其中每一筆申請均以同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屬想像競合,應從一重處斷;另認吳女7筆、邱男2筆申請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因此吳所犯7罪、邱所犯2罪均應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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