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禁森嚴的監所,裡頭的管理員竟然變成受刑人的專屬外送員。台南監獄一名蘇姓管理員,疑似因積欠陳姓受刑人債務,竟鋌而走險幫忙把香菸和裝進寶特瓶的酒品帶進監所,讓債主取用抵債。
台南監獄副典獄長陳明筆表示,「我們那時候發現同仁行狀有異常,所以就請專人循線來做調查,發現他確實有夾帶違禁物品給收容人,所以我們蒐集相關證據以後,立即通報矯正署跟廉政署的南調組介入偵辦。」
案件爆發在今(2026)年6月期間,蘇姓管理員因債務問題,急需用錢,透過陳姓受刑人母親交付現金20萬,後續因無力償還,從今年2月開始,5度夾藏香菸和酒品入監所送貨抵債,夾帶的物品總共有香菸1800支、酒類20瓶。後續還收賄10萬6000元,直到台南監獄發現有異,主動調查,並通報矯正署及廉政單位,蘇姓管理員自首,事件才曝光。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聖豪說明,「本案認被告蘇姓管理員所涉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嫌。」
蘇姓管理員遭當庭逮捕聲押獲准,受刑人母親則以30萬元交保,包含蘇姓管理員、陳姓受刑人和他的母親都被起訴,這起案件也是台南第一件將由國民法官參審程序審理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