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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小時前

校園不法侵害指引被批「照搬企業版」 9大教師工會要求教育部停止強推

教育部近期研擬「各級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但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9大教師工會檢視後,認為教育部去脈絡化抄錄勞動部企業版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未考量校園組織及運作特性,恐造成法規適用混亂、權責不清及責任轉嫁,要求教育部停止強推指引。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今天聯合發布新聞稿。

「這份指引的致命問題,遠不止於條文的照單全收與抄襲!」台教產法制事務中心副執行長林金財強調,經工會深入研析後,發現「學校指引」四大結構性缺失。首先是「適用範圍與法規競合錯亂」,指引雖納入學生、家長及學校主管等不法侵害來源,卻未充分釐清校園性別事件、學生輔導管教、教師考核及職場不法侵害調查之間的法規分流與權責界線。

林金財舉例,校園性別事件應優先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若未明確區分,容易造成管轄權與調查程序混淆。此外,指引規範「主管階層應合理行使管理與懲處權」,但學校主任、組長等行政主管並不具備企業雇主的人事懲處權,相關事項依法須經教評會、考核會或主管機關核定,恐造成行政權限無限擴張及校內爭議。

第二是「組織設計與權責剝削」。林金財表示,勞動部「企業指引」原設有「明確各級人員權責」及「健康服務人員(醫護)配合諮商輔導」等機制,教育部版本卻將其刪除,使校內發生侵害事件後,醫療與心理支持失去專業支撐。此外,「學校指引」將預防責任單向歸於學校,卻忽略家長會及教師會、教師工會等單位的共同參與機制。

第三是「行政管制與工作設計脫離現實」。林金財指出,「學校指引」要求管制工作區域與休息室,並明訂「非教職員工不得進出」,恐限制學生進入辦公室向教師請益及接受輔導;教育部版本也刪除勞動部「企業指引」中親師溝通的簡化流程及衝突應對標準作業程序,使家長言語暴力、無正當理由干擾教學等情況缺乏處理標準。此外,指引要求排班應取得同意並具規律性,卻未考量學校課務排課、教師兼任行政的特殊性,也未檢討教師校外交通導護工作的安全與適性問題。

第四是「缺乏配套的虛假防護」,外部合作機制流於形式。林金財表示,「建構行為規範」是雇主預防職場不法侵害的核心措施,但教育部「學校指引」雖納入「預防教職員工遭業務往來對象施加暴力言行」,卻未訂定相應配套。指引僅提及親師溝通、第三方侵害處理,以及與警政、社政、醫療單位合作,未明定學校處置外部威脅的權限與防禦措施,也缺乏外部干擾處理SOP、主管機關協調責任及跨部會聯防機制。

林金財批評,在缺乏配套支援的情況下,宣稱「預防遭外部施暴」,根本是紙上談兵的宣示性空話。他也指出,「學校指引」刪除「總機構介入調處」條文,當校長或園長成為涉案行為人時,僅要求由客觀中立的第三方進行調查,卻未規範教育主管機關如何介入及監督,形同讓主管機關置身事外,公然甩鍋兼卸責。

為此,工會提出四大訴求,首先要求教育部停止強推指引,重新召開公聽會及研商會議,邀請基層教師團體、學校行政代表及職安專家共同修訂;其次,應釐清「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教師法」等專法的優先適用順序及權責分工,並明定校長、園長涉案時,由學校主管機關成立獨立調查小組介入。

第三,建立符合校園特性的防衛機制,包括將嚴格的空間管制調整為彈性分區管理,增訂親師溝通及外部干擾應對標準作業程序,並檢討教師交通導護工作的適性與安全性;第四,則要求將教師離線權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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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854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