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永盛、陳韻如/新竹報導
新竹縣峨眉鄉中盛村村長選舉傳出賄選,蔡姓村長參選人為求勝選,竟涉嫌與2名樁腳於2026年7月至8月間分別交付1000元至2000千元不等的現金給選民,要求對方投票支持。全案近日偵結,新竹地檢署檢方依違反選罷法等罪嫌,對蔡姓參選人及2名樁腳提起公訴。
根據起訴書,新竹縣峨眉鄉中盛村的蔡姓參選人為求勝選,涉嫌於2026年7月至8月間以每票1000元至2000元的代價,先後交付賄款或轉交給7名選名,總金額共1萬8000元,並要求本人或其家人投票支持。
其中蔡姓選民、楊姓選民除了收受賄款、允諾支持外,還分別轉交2000元及1000元給其他選民,以此方式要求受賄選民投票支持蔡姓參選人。
檢方在掌握相關事證後,立即傳喚蔡姓參選人及蔡姓、楊姓樁腳,以及另5名受賄選民到案,並查扣手機、名冊、現金等相關事證。經複訊後,全案今(3日)偵結,檢方依違反選罷法等罪嫌,將蔡姓參選人及2名樁腳提起公訴,其餘受賄選民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