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姓男子昨天傍晚5時許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巷弄時,因逆向行駛被巡邏警方攔查,過程中,簡男的女性友人質疑警方未實施勸導,直說他們不是故意的,就算力爭半小時後,警方告知此違規非屬可勸導項目,依法製單舉發。
大安警分局調查,40多歲簡男當時載著一名女性友人,疑因路況不熟悉,行經信義路3段157巷10弄時逆向行駛,被巡邏的新生南路派出所員警攔查,怎料警方準備依法舉發時,同車女友人不斷跳針,直說他們不是故意違規,質疑警方未實施勸導等語。
有民眾將過程拍下上傳至社群threads,直呼警察好可憐,但違規一方跳針認為不應該被開單,從被攔停後鬧了10分鐘。網友紛紛回應「能感受到員警的無奈」、「違規的人不會覺得自己有問題」、「支持警察嚴正執法」。
據知,警方好言相勸約30分鐘,並告知此違規非屬可勸導項目,而最終女子拒絕出示身分,警方依違反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對簡男開出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單,並告知舉發事由及後續申訴權益後,指揮其駛離。
警方呼籲,請駕駛人應遵守相關標誌標線指示,切勿因一己之私,危害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