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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東森新聞
1小時前

屏東牧師猥褻課輔班4女童!她喊「不要碰我」 判刑5年8月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一名課輔班創始牧師兼總幹事,負責開車接送學童,卻遭控利用接送及與孩子互動的機會,多次觸摸4名未滿14歲女童的身體,甚至有人曾明確表示不願被碰觸。屏東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8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牧師曾負責協會課輔班事務及學童接送,4名女童都是課輔班學員,案發時均未滿14歲。被告雖承認曾有觸摸女童膝蓋、大腿、腰部、背部及肩膀等行為,但辯稱並非出於猥褻犯意,而是出於關懷,並質疑女童證詞及行為是否符合犯罪要件,請求法院判決無罪。

不過,法院認為,女童在警詢、偵訊及審理時,對遭觸摸的部位、方式及當下感受,多能提出具體且前後一致的陳述,並有其他證據補強,足以認定相關犯行。

其中,一名女童表示,自己坐在被告駕駛的車輛副駕駛座時,曾遭觸摸膝蓋、搔癢腰部及碰觸胸部。她曾明確告訴被告「不要碰我」,被告才停止動作。另有女童證稱,搭車時遭觸摸大腿,因感到害怕、不舒服,便往車窗方向移動,試圖與被告拉開距離。

另一名女童則指證,從國小五年級起,多次在搭車途中遭觸摸肩膀、背部及大腿,次數超過20次。她曾詢問被告為何總是觸摸她們,對方以安慰或玩耍等理由回應,但她內心感到不舒服,也因害怕而不敢直接拒絕。

判決也提及,部分目擊者曾在協會內看見被告觸摸女童背部,並形容其動作並非單純拍肩,而是沿著背部反覆撫摸。另有女童母親親眼看見女兒遭觸摸,相關證詞與被害女童的陳述相互印證。

至於案件揭發,一名女童是在接受心理諮商期間,向心理師提及遭不當觸碰,經社工進一步了解並依法通報後,事件才曝光。心理師證稱,女童最初表現出害怕、防衛及難以完整表達的反應,直到確認被告遭羈押後,才逐漸說出更多感受。法院認為,相關心理反應及揭發過程,也可作為判斷證詞可信度的參考。

屏東地方法院綜合被害女童的陳述、目擊證人證詞及其他卷證,認定被告對4名未滿14歲女童所犯的強制猥褻罪成立,依各次犯行分別量刑,最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8月。可上訴。

新聞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1101/32642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