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琵颱風23日晚間到24日凌晨狂掃北台,強風驟雨,基隆市靠港邊最大陣風達14級,造成市區多處頂樓加蓋及空地違建鐵皮受損、掀落,很多民眾不知如何處理十分困擾。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表示,民眾進行災後修復時,仍應遵守基隆市違章建築相關規定,不得以恢復原狀為由,擅自重建、加高或擴大面積,以免經認定為新違建,遭依法查報拆除。
民眾反映指出,他家舊公寓頂樓加蓋很多年了,這次被強風吹走剩三分之一殘破屋頂還貿著,是前屋主留下的,也不知何時蓋的,不重蓋怕頂樓恐漏水,蓋了又怕會變新違建。類似情況不少,還有人雨遮被風吹走,很多民眾都遇到困擾,不知如何處理。
都市發展處表示,依「基隆市舊有違章建築修繕辦法」,「舊有違章建築」是指民國84年1月1日以前之違章建築。民眾修繕前,應先確認建造時間及適用條件,並依法向市府都市發展處提出申請,勿擅自施工。
舊有違建修繕應依原形、原質或相近材料辦理,除支柱外,不得使用鋼筋混凝土構造。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或屋頂,任何一項均不得有過半之修理或變更;但屋架上的桁條、椽子、屋面板及屋面瓦得全部翻修。屋面材料得全部翻修,並不代表可以將整座違建拆除後重新搭建。
使用管理科長吳建興說,針對民眾常見的雨遮、採光罩、入口透空遮雨棚、透空花架及遮雨棚等設施,災後修繕前,應先依「基隆市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及其附表,確認個別設施是否符合適用項目與規模,並遵守設置位置、材料及構造形式等相關限制,不能僅因原已設置,即認為可任意修復或重新搭建。
都發處說明,相關設施如欲適用拍照列管、得免查報規定,修復後仍須符合要點及附表條件,不得藉機加高、擴大或增設壁體,將原有透空棚架圍設成室內使用空間。符合一定規模的構造物,亦非因此取得合法建築資格;如有妨礙消防安全、公共通行或其他依法應查報拆除情形,仍須依規定辦理。
市府提醒,災後修繕應兼顧安全與法令規範,所有權人應檢查鐵皮、屋架及固定構件有無鬆動、鏽蝕或掉落之虞,並請專業人員協助評估。施工前如對修繕資格、容許範圍或申請程序有疑義,請先洽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確認,避免因擅自施作或逾越規定,經認定為新違建而遭查報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