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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8小時前

八德分局鑑識巡官到職5月侵吞300萬贓款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到職偵查隊僅5個月的余姓女巡官,卻侵占職務上持有的扣案贓款300萬元,昨遭桃園地檢署約談後聲押,桃園地院認定余女犯嫌重大,所涉為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勾串共犯之虞,30日深夜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近來清查偵查隊扣案證物時,發現余姓女巡官涉嫌侵占扣案贓款,短少金額多達300萬元,本月29日立刻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昨將余女傳喚到案後,雖然坦承犯行,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偵辦。

桃園地院裁定指出,余女涉嫌公務員侵占職務上持有之財物罪,經法院訊問後,余女坦承犯行,依據卷內事證,足認犯罪嫌疑重大。不過,余女所述內容仍有待查證,是否另有共犯也尚待追查,法院因此認為進一步審酌羈押必要性。

裁定理由說明,余女所涉罪名屬於法定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加上案情仍有待釐清,且有事實足以認定她存在逃亡及勾串共犯的疑慮,因此認定有羈押必要,裁定自2026年10月30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余女若不服裁定,可於收到裁定後10日內提起抗告。

至於余女涉嫌侵占扣案贓款的原因,地方傳聞她疑因買賣期貨造成資金缺口,因而急需用錢,但這項說法並未敘明在法院裁定理由中,是否與案情有關,仍待檢警調查,不能據此認定為犯案動機。

八德分局表示,主動清查發現余女涉嫌侵占後,已報請檢方指揮偵辦,目前尚未發現有其他員警涉案。分局並於10月30日提請考績委員會審議,決議余女一次記兩大過免職,另將追究相關主管考核監督責任。警方強調,對員警違法案件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絕不掩飾、庇縱或護短。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84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