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男子陳崇宇涉毒駕撞死倒垃圾陳姓七旬老翁案,國民法庭今天宣判,陳男尿液所含毒品及及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7年8月。死者四女兒泣訴:「我們爸爸被撞死死,一條命就只值7年8月?絕對無法接受,上訴到底。」
遭羈押33歲陳男,去年12月9日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毒品後,無照開車上路,傍晚行經南榮路郵局附近路段時,連撞3台機車、2台轎車、1台垃圾車和1台小貨車,事故現場一片凌亂。當時要倒垃圾的73歲陳姓老翁被撞後受有嚴重胸腹部挫裂傷、骨折及出血性休克,急救2天後不治。另有3男受傷,送醫後脫險。
國民法官今第3天審理,中午宣判,法官說,被告陳崇宇犯尿液所含毒品及及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7年8月。
陳男聽到判決後面無表情,死者家屬則氣憤難以接受,表示判太輕了,「對台灣司法很失望」。
死者四女兒陳女說,「我爸爸一條命都沒了,只判7年8個月,也許一半就出來了。」對他來說懲罰一點都不夠,她難過到泣不成聲,甚至掩面蹲地痛哭,差點癱在地上,被家人扶起。
陳女掩面哭說,他吸毒吸了10年,有14次的通緝紀錄,有可能因為這幾年關了出來就戒毒嗎?還是會一樣,下一個受害者家屬一定還會再有,「我們絕對無法接受7年8個月,一定會上訴。」
陳女表示,「他都能說吸毒被心魔控制,出來就沒有心魔了嗎?7年8個月而已耶。」,她爸爸失去一條命,他只是失去自由,「我們絕對無法接受這樣的刑度,至少也要10年。」。
國民法庭審理陳男毒駕撞死倒垃圾陳姓老翁案,陳男在庭上說「施用安非他命可以提神」,開庭時他起身向家屬鞠躬致歉,但家屬痛斥他事後態度冷漠、不願賠償,竟然說吸毒可提神,無法接受,太離譜,也毫無悔意;對於他的道歉,陳姓老翁的女兒當庭怒嗆:「我們不接受」。
死者女兒昨天受訪痛哭說,她真的很想站起來跟陳男說,「你有沒有看過我爸爸的解剖報告,你還有臉坐在這裡,到底有沒有良心啊,連看我們都不敢看,這種人有擔當嗎,是人生父母養的嗎?」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