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許多父母習慣在生前透過贈與或死後傳承方式,將台積電等優質股票資產移轉給子女,但也常隱隱擔憂:萬一孩子未來婚姻發生變故,這些辛苦積攢的家族財產,會不會在離婚時被另一半要求「對半砍」?對此,律師蘇家宏特別揭密夫妻財產分配的法律盲點,提醒民眾除了注意股票本身來源,更不可忽視長期持有產生的附帶收益。
蘇家宏近日在臉書粉專發布影片,以「兒子離婚,媳婦會不會分到我給的財產?」為題進行法律剖析。他明確指出,假設父母透過直接贈與,或是未來過世後由兒子繼承取得10張台積電股票,「離婚的時候,媳婦是拿不到的。」
根據民法第1030條之1規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計算範疇,會排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因此,不論是父母生前贈與還是死後留下的股票,在法律性質上皆屬於無償取得,離婚時配偶依法無法主張要求平分這筆股票本體。
不過,話鋒一轉,蘇家宏提醒大家必須注意「股票衍生收益」的隱形收益。如果兒子持股多年,期間所領到的現金股利與股票股息一直存放於帳戶中未花用,這筆因股票而產生的收益,在法律上會被換算為夫妻婚後剩餘財產的數額。
換言之,雖然股票本體受到保護,但長期累積下來的股息收益屬於婚後所得,一旦雙方面臨離婚清算,另一半仍有機會依法請求分配這部分的財產差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