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谷姓男子在社群軟體及臉書社團販售「海賊王卡」,2名被害人分別匯款1萬5000元、2700元至谷男的帳戶,事後均沒有收到商品而報警。谷男因觸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及普通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月及4月。
判決書指出,谷男於2024年6月間在LINE群組以暱稱「Nick」張貼販售海賊王卡牌訊息,被害人鄭男誤信後加為好友,並匯款新臺幣1萬5千元至其銀行帳戶。谷男又於臉書「遊戲王自由買賣交易區」社團,對謝姓網友佯稱可出售卡片,謝男隨即匯款2700元至其帳戶(該帳戶申辦人另案偵辦)。兩案中被告均未交付商品,也未退款。
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告利用不特定多數人可進入的網路群組散布不實販售訊息,第一案應構成加重詐欺;第二案則屬普通詐欺。兩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分論併罰,兩罪共判處1年1月徒刑。
員林許姓收藏家指出,海賊王卡牌的印刷品質上非常下功夫。特別是「異畫卡」和漫畫原作風格的「漫畫卡」,精美程度極高,讓不玩牌的動漫迷也爭相收藏,價格飆到數萬元;海賊王卡牌的配貨與印量相對克制,當市場需求大於官方供應量時,絕版或早期絕版補充包的價格就會成倍暴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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