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國小湯姓資源班教師多次未依規定進班授課、爬窗闖入教室、攜帶水果刀入校,引發校園安全疑慮。屏東縣教育處表示,已派醫護人員評估,但無自傷及傷人疑慮,帶刀也是為了削水果。桃園療養院副院長李俊宏說明,醫療強制介入需符合病人脫離現實、有自傷或傷人疑慮,若不符合,仍可透過校安管理、職場調整及支持輔導介入。
全教產指出,湯姓教師自開學以來未依規定進班授課、未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多次霸佔特教班教室、爬窗闖入教室,甚至兩度攜帶水果刀入校,引發校安疑慮,校方卻沒有立即啟動隔離,校長甚至說「希望有學生實質受傷等緊急情況再行報警」。
校方表示,該師攜帶水果刀是為了削水果,並無危險性,已請家人及教育處協助處理。屏東縣教育處也回應,衛生局於10月19日派醫護人員入校評估,確認該師無自傷及傷人疑慮,目前已經將該教師安置在獨立空間。
針對醫護人員評估無傷人風險,李俊宏表示,依據「精神衛生法」,醫療強制介入須符合兩項條件,包括脫離現實,以及有自傷或傷人疑慮。脫離現實如幻聽、幻視,或深信學校、教師、學生要傷害自己等與現實不符的妄想;自傷或傷人風險,則是要去了解攜帶刀具的動機與目的,是否想要傷害人,或有自傷的歷史。此案例若教師表示帶刀是要削水果,也就難以說他有傷害意圖。
因此,李俊宏指出,從精神衛生法來看,沒有自傷或傷人的即時性跟高危險性,其實醫療介入空間有限。學校可透過職場調整、提供社區支持、教師輔導或校安機制介入,例如可經過校務會議訂定校內管理規範,像有些學校規定學生不能攜帶瑞士刀等危險物品,而非一定要以精神醫療方向處理。
李俊宏提醒,此個案不一定與精神醫療相關,但在精神醫療上,強制送醫雖是必要時保障當事人健康與安全的措施,但若讓當事人感覺自己是被強迫押送就醫,可能破壞醫病信任,讓人對醫療產生恐懼或反感,甚至拒絕後續治療與協助。因此,若沒有立即強制介入的必要,應進一步了解當事人的行為動機與需求,透過溝通、陪伴及支持系統尋求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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