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強(化名)今年8月間因金錢糾紛,涉痛毆前妻,甚至持剪刀強行剪破其衣物、拍攝全身裸照,更以童軍繩與電線將前妻綑綁於房間鐵架上,拿剪刀剪斷頭髮、持水果刀劃傷她的腹部,所幸女兒發覺有異報警,員警及時趕抵破門救人;新北地檢署偵查後依加重私刑拘禁、妨害性隱私等罪嫌將阿強起訴,並以其犯後無悔意、手段惡劣為由,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阿強涉嫌於今年8月16日晚間7時52分許,在住處內要求被害者簽立本票及切結書,遭拒絕後心生不滿,先揮拳毆打,再持剪刀強行剪開她身上穿著的衣服與內褲,並拿手機拍攝全身裸露的性影像。
檢方查出,阿強 隨後將A女強行拖行至房間內,大聲恫嚇:「不要簽我就綁」接著拿童軍繩與延長線,將被害者的手、腳綑綁在房間內的衣櫃鐵架上;期間不僅徒手捶打她的胸口、拿剪刀剪斷其頭髮,甚至持水果刀在她腹部輕劃,並威脅:「你叫人來還錢,不然我要來刺青,不然你試試看,以為我不會刺青嗎」、「以後都不會痛了,乖乖的」。
被害者因此受有胸部鈍挫傷、腹部淺層切割傷,及雙手、雙腳多處擦挫傷與細綁痕跡等傷害。所幸被害者女兒發覺後連忙報警,警方獲報迅速趕赴現場破門,當場將阿強逮捕,並扣得童軍繩、延長線、水果刀、剪刀及手機等證物。
偵查時,阿強坦承有拍攝裸照傳LINE、綁人及剪髮等行為,卻矢口否認犯意,甚至狡辯稱:「是因為被害者想自殺,我為了讓他冷靜才綑綁,我也沒有打他、恐嚇他」。
檢察官審酌,阿強僅因金錢糾紛,就以剪衣服、拍裸照、剪頭髮等方式羞辱被害人,並持刀劃傷、綑綁施暴,直警員到場才迫使犯罪行為中斷;事後不僅毫無悔意,還狡詞卸責,加上過往即有多次毆打前妻、持刀恐嚇及毀損家俱等家暴通報紀錄,顯見其欠缺守法觀念,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以彰顯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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