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曾任基隆市議長、連任8屆的無黨籍市議員張芳麗,原本爭取議員9連霸,卻因32年前涉及議長選舉收賄案,遭中選會認定不符合參選資格。張芳麗26日再度出面喊話,質疑不同案件的候選人資格審查標準不一,要求主管機關重新檢視,盼能趕上27日的候選人號次抽籤。對此,基隆市選委會表示,尊重張芳麗透過行政救濟程序爭取權益,但依法律規定,提起訴願或其他訴訟,並不會停止行政處分的執行。
張芳麗質疑審查標準不一 要求重新檢視參選資格
張芳麗表示,新北市金山區曾有一名里長參選人涉及貪汙治罪條例案件,原先被認定不符合參選資格,後來提出訴願,新北市選委會重新檢視判決後,認為不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因而准予登記。她質疑,若兩案在事實或法律適用上有所不同,主管機關就應具體說明理由,不能只公布結果,卻未清楚交代法律依據。
張芳麗強調,自己爭取的不是特權,而是公平,希望主管機關說明兩案判決內容及法律適用的差異,並依法重新檢視她的參選資格。她也透露,已於10月20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送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書狀,同日向中選會提起訴願,但至今仍未收到相關回應,因此要求主管機關釐清司法救濟進度。她表示,希望中選會能在27日上午上班後告知基隆市選委會,讓她可以參加號次抽籤;若未獲准參選,相關訴訟也會繼續進行。
基隆選委會:訴願、訴訟不停止處分執行
基隆市選委會指出,中選會於10月16日召開第628次委員會議,審查2026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資格,認定張芳麗因涉及基隆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選舉案件,具有投票權人身分而犯《刑法》第143條之罪,經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並經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3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基隆市選委會已於10月18日發函通知張芳麗審定結果。
基隆市選委會表示,張芳麗雖已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並向中選會提起訴願,選委會仍須依法執行現有處分。後續將依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作成的訴願決定書,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書辦理相關作業。
張芳麗曾任基隆市議會議長,原為國民黨資深議員,2022年基隆市議長選舉中支持民進黨籍童子瑋當選議長,事後退出國民黨,改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她此次因資格審查未過,9連霸之路受阻,也讓基隆市仁愛區議員選情再添變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