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兆豐休閒農場女主管陳慧芝,去年2月18日與花蓮縣政府、立委傅崐萁同行到香港參加旅展,入境遭香港警方拘捕,並被指控涉嫌洗錢。據了解,陳女被司法指控涉及洗錢金額由原本約1.5萬美元,增至55.6萬美元及4.5萬歐元(折合台幣近2000萬元),去年8月香港律政司起訴,並送往香港區域法院審理,目前仍在香港羈押當中。
55歲陳姓女子去年二月隨花蓮縣府、立委傅崐萁赴港參加旅展,一入境連行李都還沒領,就直接被香港警方逮捕帶走,起初被香港警方指控陳在2019年12月間,涉嫌一筆1.5萬美元(約台幣50萬元)的洗錢案,因此被法院羈押;但在去年8月,香港檢警又指控陳女涉嫌在2019年底至2020年1月間,涉嫌協助他人處理一筆台幣近2000萬元的款項,使人得利。
由於陳姓女子被香港檢警指控,涉嫌在2019年底至2020年涉案,但陳女過去幾次都順利進出中國、香港,在臉書上都有留下旅遊的相片,2024年也才去中國交流沒事,但去年跟隨縣府及立委傅崐萁的團出事,讓親友相當不解怎麼會被捕,認為陳女背景單純,在花蓮新光兆豐農場工作大概20年,不會涉及洗錢;縣府觀光處在去年也協助找律師處理。
據了解,陳女被香港檢警指控一項俗稱「洗黑錢」罪行,即「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認為被告陳女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筆存於香港的中國銀行內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檢警懷疑她提供帳戶涉嫌幫詐騙集團洗錢。
去年2月陳女被香港警方逮捕後,據了解,4月間接受第二次提訊及保釋,但未獲香港法院核准,去年5月底,第3次提訊法院裁定延押至同年8月8日,去年8月,陳女被新增指控涉及金額增加及刑度加重,由香港裁判法院移交區域法院審理,裁定繼續延押到11月;今年2月、5月,又分別被法院裁定繼續羈押至今。
香港裁判法院(Magistrates’ Court)屬基層法院及初審法院,主要處理輕微刑事案件、部分民事程序及初步聆訊。而區域法院(District Court)則屬中級法院,主要審理較嚴重但未達高等法院審理層級的案件,目前陳姓女子的案件就是由香港區域法院審理中。
花蓮縣政府去年二月受邀參加香港旅遊博覽會,率花蓮在地觀光業者等40多人前往,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傅崐萁,原本應參加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朝野黨團協商,但傅崐萁卻自稱生病缺席協商,還傳了一張在健身舉啞鈴的相片,結果被人爆料傅崐萁人在香港出現,傅在香港致詞時公開表示「代表台灣的中央政府」,引發政治爭議;傅崐萁事後稱他是自費前往香港推廣花蓮觀光,並不認識該名陳姓員工,並批評民進黨政府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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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