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今天早上驚傳有鄉民在路邊直接屠宰梅花鹿,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簡稱墾管處)強調將開罰,但仍只能依罰則3000元的上限開罰,但除了《動物保護法》,仍有不得在公眾得出入處所宰殺的規定,可依法開罰1.5萬至7.5萬元。
有民眾目擊,1名男子今天清晨在民宅前以刀具屠宰1隻成年梅花鹿,由於當時旁邊還有疑似其飼養的犬隻正在等待食物,殘忍血腥的畫面令人不寒而慄。
墾管處副處長曾添丁上午指出,這起案件於清晨7時許被人目擊後通報,墾管處獲報後隨即會同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警員前往查處,當場查獲違法的宋姓男子,墾管處將依國家公園法開罰3000元的罰款。
曾添丁指出,全案現仍由警方訊問中,強調國家公園內不得獵殺任何動物,未來將會同港口村的社區協會進行宣導,杜絕歪風。據悉,宋男辯稱是在不遠處所拾獲的「鹿屍」,但詳情仍待警方偵訊釐清。
滿州鄉的動物危害原以台灣獼猴為最大宗,長期肆虐於恆春東半島的鹿害疑似因為港口溪,大多集中在港口溪以南,不過,從本案看來,梅花鹿從山區可於乾涸期越溪而過,甚至可能藉由港口橋通行至港口溪以北地區,顯有逐漸往北擴散的趨勢。
國家公園3000元不痛不癢的罰單是否適當?也再成為外界關注焦點,不過,查詢動物保護法,縱使是可屠宰的動物,未經許可也不得在公眾得出入處所宰殺,違者可罰1.5萬至7.5萬元罰鍰。
獨家》墾丁國家公園驚見野蠻行為!港口村民光天化日路邊宰殺梅花鹿
[2026-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