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對結婚15年的夫妻 ,在紀念日當晚迎來晴天霹靂。44歲的美紀(化名)備好丈夫愛吃的飯菜,還冰了香檳,卻因平板意外同步,看到47歲丈夫健太(化名)傳給閨蜜沙織(化名)的訊息:「離婚後我們繼續住這棟房子,美紀和女兒搬出去就好。」
閨蜜外遇 引爆日本離婚房產糾紛 美紀拿出丈夫與沙織在飯店臉貼臉的合照質問, 健太起初辯稱自己「喝醉了」 ,後來又改口:「離婚可以,但房子是我的。」原來這段婚外情已持續約1年。隔天,美紀把離婚協議書、房產證與還款計畫表擺上桌,主張8年前買下的房子,土地與建物各一半產權屬於她,她也一直一起還貸款。
日本房貸高於估價 賣房仍背債風險 健太主張把房子賣掉、剩下的錢平分, 但房仲估價只有5300萬日圓 (約新台幣1050萬元),比5800萬日圓(約新台幣1150萬元)的房貸餘額少了約500萬日圓(約新台幣99萬元)。美紀沒錢買下健太的產權,只好帶女兒繼續住,健太搬出去後,除了房貸,每月還得多付18萬日圓(約新台幣3.6萬元)房租。沙織見他經濟吃緊,便轉身離去。
日本離婚共有房產怎麼處理 退場策略先規劃 離婚一年後,健太收到陌生房地產公司來信,才知道美紀已把自己那一半產權賣給專業房仲,只為徹底和他斷開關係,對方要他買回產權或同意賣屋。根據《 THE GOLD ONLINE 》報導,專家提醒,離婚不會自動解除房產共有關係。離婚前務必先查清房屋估價、貸款餘額、產權比例與每月還款額,並談妥誰住、何時賣、費用怎麼分,別用「等孩子畢業再說」這類模糊承諾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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