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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1小時前

國道「機車逆向狂飆」攔貨車拉扯 22歲男因這原因獲緩刑

22歲張姓男子今年4月間騎車自國道1號仁德交流道逆向闖入北上車道,不斷鑽入車縫,甚至停在路中央趴在貨車上與司機拉扯,失控畫面引發恐慌,國道四隊到場將他送醫,事後被訴強制罪。他與司機和解,法官考量其身心狀況而判拘役10日,緩刑3年。

檢方起訴,張於今年4月8日9時21分許,駕駛機車自國道一號仁德交流道逆向行駛於北向車道,並於同日9時27分許,在北向329.1公里處,隻身跑入外側車道,以身體阻擋一輛大貨車,致司機見狀煞停,張並與司機發生拉扯,妨害司機駕車行駛於道路權利,被訴強制罪。

張辯稱,一開始是他騎乘的機車沒油,所以他只能停在路中央,他下車是為了請求幫助,但看到很多人在拍他;「這讓我感到壓力很大,最後才會失控」他說。

台南地院審酌,張因己身因素,竟在國道公路上,以身體阻擋他人車輛,逼使他人煞停後拉扯,妨害他人駕車行駛於道路正當權利,造成他人心理恐懼,害及用路人行車安全。

然而,張已坦承犯行,且與司機達成和解,賠償完畢,獲得原諒,兼衡其犯後態度、身心情形等一切情狀,認他犯強制罪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

法官認為,張因一時失慮而犯下本案,且與告訴人和解及賠償,獲得原諒,又他已坦認犯行,並參酌其身心狀況,一併諭知緩刑3年,希望他勿再觸法網。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83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