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女子氣前夫的現任許姓妻子,嘲諷她的親生病兒、還不讓她看小孩,邱女發文咒對方「讓妳著火」挨告;不料許女偵查中身亡致無法和解,台南地方法院因此判邱女徒刑5個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邱女是許女現任丈夫的前妻,兩人素有恩怨。前年8月至10月間,邱女未經同意在臉書張貼許女個人照片,更發文怒嗆「他媽要是試火的話儘管來」、「不要躲在後面吃聲辣」及「這次一定讓你著火」等語。許女提告後,台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恐嚇罪起訴邱女。台南地院一審判處邱女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但未給予緩刑,邱女不服提起上訴。
邱女上訴主張,許女長期對她騷擾挑釁,多次嘲弄她患有精神疾病的未成年長子,甚至譏諷她離異見不到孩子,讓她承受巨大精神壓力。她是為保護骨肉才在崩潰之際發文,言詞雖偏激但出於愛子心切。邱女強調,自己僅國中學歷,歷經婚變且需獨力撫養父母,生活不易,加上許女在偵查中過世,導致客觀上無從和解,並非自己不願認錯,請求法院給予緩刑。
台南地院合議庭審理認為,原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但法官考量,邱女沒有故意犯罪前科,犯後坦承犯行已知警惕,且許女在偵查中過世,確實已無和解可能,並非邱女惡意不賠償。法官認邱女經此教訓應無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並命她在判決確定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