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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1小時前

奶奶留2800萬遺產「孫子分千萬房、孫女僅3萬」 姊妹提告翻盤

新竹謝姓奶奶2024年過世,留下逾2800萬元遺產,生前立遺囑將逾2000萬元房地分給女兒及2名孫子;另2名孫女依法原可各繼承約311萬元,遺囑卻各只分3萬元。2人不滿提告,新竹地院認定侵害特留分,判房地過戶登記應塗銷。

判決書指出,謝奶奶的丈夫早已過世,兩人育有多名子女,其中長子謝男也比母親早離世,留下1子2女。依法律規定,這3名孫子女可代替父親繼承奶奶的遺產,因此謝奶奶過世後,法定繼承人共有5人,包括仍在世的1名兒子、1名女兒,以及已故長子的1子2女。

依照法定繼承比例,謝奶奶仍在世的兒子、女兒原本各可分得3分之1,已故長子的3名子女則共同承接父親原有的3分之1,每人各分9分之1。以扣除喪葬費後約2803萬元遺產計算,長子的2名女兒原本各可分約311萬5242元;即使謝奶奶另立遺囑改變分配方式,法律保障她們最低仍可取得的「特留分」,也各約155萬7621元。

不過謝奶奶2024年6月7日在律師等人見證下立下遺囑,她將名下新竹市一筆土地及房屋,分給自己的女兒3分之1、已故長子的兒子3分之1,另外3分之1則遺贈給仍在世兒子的兒子。至於已故長子的2名女兒,遺囑則各只明確分配3萬元現金,其餘銀行存款再由繼承人依比例分配。

謝奶奶同年10月23日過世,家人之後依照遺囑處理遺產,並於2025年1月完成房地過戶。法官調查,這筆房地鑑價高達2094萬6942元,另外還有銀行、郵局、農會存款及金飾等財產,金飾後來出售取得141萬9015元;全部遺產尚未扣除喪葬及醫療費用前,總價約2832萬8293元。

2名孫女認為,奶奶雖然可以立遺囑決定財產如何分配,但不能因此讓她們連法律保障的最低份額都拿不到。兩人依法原本各可繼承約311萬元,最低保障的特留分也各有約155萬元,與遺囑明確分給她們的3萬元相差甚大,因此提告要求確認特留分,並要求塗銷先前依遺囑辦理的房地過戶。

法官認為,民眾可以透過遺囑安排身後財產,但仍不能侵害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本案2名孫女各有18分之1特留分,謝奶奶的遺囑分配方式確實侵害2人權益,最終判女兒及2名孫子先前依遺囑取得的房地繼承、遺贈登記均應塗銷。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83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