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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3小時前

學長找未成年學弟開車一起去交易毒品 共同販毒被判處徒刑

賴姓男子去年經過通訊軟體TELEGRAM發送販賣依扎咪酯煙彈的訊息,台中警方網路巡邏發現,佯裝買家並約定交易金額和地點,賴男找未成年葉姓學弟開車同往。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判處賴男有期徒刑2年7月。

判決書指出,賴男與葉姓少年(另由少年法庭審理)曾就讀同一所高中,去年11月間賴男在TELEGRAM暱稱「Kev in」在群組發送販賣喪屍煙彈的訊息,員警佯裝買家與賴男聯繫,雙方同意以6千元價格交易3顆母品煙彈,約定在彰化市大竹國小前交易。葉姓少年駕車載賴男到場,賴男把喪屍煙煙彈交給佯裝買家的員警後,被埋伏的員警當場逮捕。

葉姓少年證稱,賴男知道他未滿18歲,是他學弟,他認識賴男時還在讀高一,他還來找過他。

彰化地院審酌,賴男明天依托咪酯為第二級毒品,倘販售予他人將戕害人體嚴重,助長濫用毒品的惡習,仍利用網路發布販售毒品訊息,招攬不特定人交易,最後販賣未遂,並衡酌犯罪情節等、所生危害及其素行、犯後態度及智識程度、生活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15/983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