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高雄市第三選區市議員參選人張騏晟與前高雄市海洋局長父親張漢雄、胞兄張鈞華等人,日前因涉嫌發送西點禮盒賄選及造假漁民資格遭檢調搜索,法院裁定張漢雄、張鈞華羈押禁見,張騏晟則以200萬元交保,不過,檢方認為原裁定不足以防止勾串滅證且監督困難,因此已向高雄高分院提起抗告。
橋頭地檢署指出,本案由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嚴維德專案指揮警方與調查局深入偵辦,檢方先前認定張騏晟及其父兄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刑法加重詐欺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滅證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院審理後,裁定張漢雄、張鈞華羈押禁見,張騏晟則准以200萬元具保,並命其不得與共犯或相關人員接觸、聯繫,且於偵辦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發表或討論本案相關意見。
橋頭地檢署表示,檢方於昨天收受法院裁定後,專案小組深入研析全案事證及裁定理由,認為法院就張騏晟無羈押必要而命具保並附加限制條件之裁定,尚有未充分審酌全案事證之處。
檢方強調,法院所命之具保及附加限制條件,恐不足以有效防止被告與共犯或相關人員勾串、湮滅證據,且相關限制措施在實際執行上亦有監督困難,難以取代羈押所欲達成之保全目的,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檢方已依法向高雄高分院提起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另為適法妥當之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