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警員林志誠去年12月巡邏時,在北屯區路旁撿到一只腰包,裡面有現金近6萬元及一條市價約15萬元的金項鍊,總價值近20萬元。他絲毫不為所動,立即帶回派出所登記清點,並調閱監視器找到失主,將財物全數歸還。台中市政府昨日在市政會議中表揚林志誠為「115年度廉潔楷模」,由副市長黃國榮頒獎。
警員林志誠去年12月19日擔服清晨5時至8時的巡邏勤務,上午7時50分巡經北屯區敦仁街時,發現路旁遺落一只腰包。他上前查看並檢視包內物品,想確認失主身分,赫然發現裡面除了一個零錢包,還有現金5萬9723元、一條市價約15萬元的黃金項鍊。
面對貴重財物,林志誠第一時間將腰包帶回駐地,依拾得遺失物作業程序誠實登載清點,調閱周邊監視器追查。他從畫面中發現,失主騎乘機車時腰包沒扣好,才從身上掉落路旁,隨即循線聯繫失主到派出所,確認物品無誤後,順利物歸原主。
市府指出,林志誠拾金不昧,展現面對誘惑時的良好品操風紀,具體實踐公務人員的廉潔精神,此次獲選廉潔楷模,不僅是對他個人的最高肯定,也為機關內部樹立廉能典範,有助提升警察形象與民眾信任。
第五警分局長劉明興呼籲,民眾外出時應隨時留意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與包包,騎車時尤其要確認隨身包已扣好,避免因一時疏忽造成財產損失;若不慎遺失物品,可到鄰近派出所報案,或透過警政署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協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