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告調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待遇,引發幼教界對薪資及任用制度的討論。全國幼教產業工會今天表示,教師的努力值得肯定,教保員的專業與付出也不應被忽略,待遇差距應回到實際工作、專業資格與責任檢視,不能只憑職稱或甄試難度決定高低。
教育部10月14日預告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13條、第20條,預告至28日止。針對部分聲音質疑教保員為何能比照教師薪資,全幼產指出,若認同教保員具有專業價值,也支持改善待遇,就應具體說明兩者薪資必須存在差距的合理依據。
全幼產表示,尊重教師透過師資培育、資格檢定及教師甄試取得職缺的努力,也認同甄試具有選才功能,但考取正式教師是否足以成為教保員待遇必須較低的理由,仍有討論空間。尤其部分教保員已取得教師證,不應因任職名稱不同,忽略其專業養成。
全幼產也公布高雄115學年度調查。在256份業務範圍回覆中,63.3%以教學為主、偶爾支援行政,其中負責3至5歲混齡班者占全體28.1%,2歲專班占35.2%;19.9%主要負責行政、偶爾入班協助,16.8%採教學與行政分時段分工。另有14.5%兼任園主任。
全幼產指出,調查僅反映高雄受訪者情況,但可看出教保員工作樣態多元,涵蓋教學、幼兒照顧、班級經營及行政,不能以片面印象認定只是協助角色。台灣師資培育及資格制度歷經調整,不同世代面對的進用門檻也不同,考試不應成為衡量專業價值的唯一標準。
全幼產表示,部分公幼代理教保員招募困難,偏鄉尤其嚴峻,待遇與工作條件直接影響職缺吸引力。合理薪資雖無法單獨解決幼教所有問題,仍是吸引人才、穩定人力的重要一環。
全幼產呼籲停止身分對立,教師與教保員應彼此合作,並同步改善人力配置、工作條件及專業支持。工會將持續爭取公幼教保員合理待遇,以及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和公幼教師的勞動權益。
教育新血流失:是什麼逼走年輕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