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內容...
搜尋你想看的內容
即時
政治
娛樂
社會
生活
國際
運動
財經
科技
地方
文教
作者頭像
聯合新聞網
1小時前

點鞭炮竟扛整桶瓦斯桶 屏東縣消防局:最高可罰15萬、勿模仿

屏東縣近日廟會遶境,有網友在threads發出一段影片,「第一次看到有人扛瓦斯桶點炮」,影片中民眾拿著瓦斯鋼瓶連接軟管與噴火槍,逐一點燃爆竹煙火。屏東縣消防局表示,相當危險,若操作不當可能造成瓦斯洩漏、回火、火勢延燒,甚至受傷,切勿模仿。

社群媒體threads帳號「@1997_085(霸告)」發出一段影片,影片中廟會活動,有人扛著瓦斯桶連接軟管與噴火槍,逐一點燃放在地上爆竹。

屏東縣消防局表示,使用瓦斯噴火槍點燃爆竹煙火,具有相當高危險性,瓦斯屬易燃性氣體,如果操作不當,可能造成瓦斯洩漏、回火、火勢延燒,甚至導致人員受傷,呼籲民眾切勿模仿。

消防局指出,此案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9條第1項第7款,違反屏東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施放爆竹煙火應依其產品使用說明進行施放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影片中地點是萬丹鄉香社福德宮周邊,昨晚有廟會活動,廟方表示,繞境活動放鞭炮首要注意安全,這是民眾自發性行為,當時沒在現場,之後辦活動會加強注意。

消防局表示,施放爆竹煙火應選擇安全、空曠場所,依產品標示使用方法正確施放,切勿使用具高度危險性方式點火,以維護自身及周遭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7/9824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