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中信兄弟啦啦隊員「汶汶」王敬汶,今年6月參加拍攝活動時,遭粉絲許力引持刀攻擊,頸部遭刺傷;士林地檢署上周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許,今移審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定,許有反覆傷人之虞,為確保審理順利、避免再犯,諭知延長羈押3月。
士林地院表示,被告許力引經訊問後坦承犯行,依卷內事證,足認許涉犯刑法殺人未遂、傷害罪,犯罪嫌疑重大。許男2026年6月20日參加汶汶拍攝活動時,攜帶6月11日購買的水果刀到場,可見持刀傷害汶汶應是事前有所計畫,非一時衝動。
汶汶及現場阻止許傷人的證人證述,許朝汶汶頸部刺1刀後,仍有繼續持刀攻擊汶汶的行為,這部分在庭訊時許也坦承,且許在過程中也有持刀傷害其他人的行為,顯見許因無法順利參加汶汶相關拍攝活動,或無法獲得汶汶正面協助獲回應時,無法理性處理、無法壓抑內心情緒。
因此,有事實足認許有反覆實行殺人或傷害罪之虞,有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羈押原因。法院審酌許造成汶汶嚴重身心傷害,犯罪情節嚴重,為利後續審理順利,避免許再犯,認有羈押必要,諭知許自2026年10月19日起延長羈押3月。
檢方起訴指出,許力引是汶汶忠實粉絲,多次參加汶汶相關拍攝活動並前往球場觀看汶汶表演。許多次在汶汶進出工作場所途中積極接近汶汶,對她表達愛慕之情。
許力引後續因為能參加部分汶汶相關拍攝活動,心懷不滿,2023年起即以傳送訊息、撥打臉書電話等方式,要求汶汶協助聯繫活動主辦單位,讓許參加活動,或傳送大量照片,要求汶汶配合許所希望的主題拍照。
汶汶不勝其擾,便嚴厲制止許,要求許不要在非工作時間私下聯繫或接觸。許仍經常傳訊汶汶,並在汶汶住處附近捷運站或高鐵站外徘徊守候。
2026年2月11日,許購買汶汶相同班次高鐵票,從台中高鐵站上車後,跟著汶汶在高鐵板橋站下車,一路尾隨汶汶,直到汶汶發覺並嚴厲制止,許才離去。
許2026年6月11日下午2時許在新北市土城區某生活百貨中購買具10公分長刀刃的水果刀1把,同年6月20日下午2時許帶著尖刀到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某攝影空間,參加汶汶相關拍攝活動。
在輪到許拍攝時,許詢問汶汶後續活動排程,汶汶回答「不知道」,許因此深感不悅,又因平時對於無法參加部分攝影活動,且懷疑汶汶刻意將社群帳號動態隱蔽、不讓許觀看,許當場情緒失控,從外套口袋內拿出水果刀刺傷汶汶頸部,準備再度攻擊時,即遭現場其他人員壓制。
許持刀攻擊導致汶汶左頸受10乘5乘2公分的大片撕裂傷,以及左頸5公分長淺層裂傷合併靜脈部分破裂部分肌肉撕裂等傷勢;後續在眾人壓制奪刀時,陳姓、謝姓、黃姓現場人員也遭尖刀劃傷。
士林地檢署認定許涉犯殺人未遂、傷害罪,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跟蹤騷擾罪、加重實施跟蹤騷擾罪等,本月初偵結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