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中油為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持續凍漲能源價格,導致嚴重影響公司營運。國民黨立委提案為「能源研究發展特種基金」提撥設立「虧損減免條款」,只要台電年度結算虧損,該年度便不用提撥基金。但主計總處指出,能源基金自籌財源有98%由台電繳交,若增訂減免條款,恐影響基金業務推動。民進黨立委、召委鍾佳濱也質疑,若台電不提撥,誰能提撥?建議持續維持編列追加預算撥補台電及中油的作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日召開「中油、台電虧損之因應—《能源管理法》第5條及第5條之1之修訂」公聽會。根據現行條文,台電、中油必須提撥一定比例的業務收入至「能源研究發展特種基金」。但考量國際能源成本受地緣政治風險遽增的影響,有逐漸提高的趨勢,國民黨立委陳永康等人提案,為提撥加入「虧損減免條款」,只要年度結算經審定為虧損,便能免予提撥該年度應提撥的基金。
針對「虧損減免條款」提案,行政院主計總處報告指出,能源基金今年度預算編列基金來源45.74億元(包含國庫補助10億元及自籌收入35.74億元)、基金用途43.89億元。其中依能源管理法第5條之1所徵收的收入編列34.92億元,占基金自籌財源98%,均由台電繳交。若增訂「虧損減免條款」,將大幅削弱「能源研究發展特種基金」自籌財源能力,恐影響基金業務推動。至於中油等探採或輸入石油業者,則依石油管理法第34條規定繳交石油基金,免再提撥予能源基金,不受本次增訂條文草案影響。
對於台電及中油虧損問題,經濟部次長賴建信表示,中油及台電公司今年全年稅前虧損預估分別為563億元及732.75億元,對公司營運造成衝擊,由於編列年度預算緩不濟急,因此依據預算法第79條第3款「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提出追加預算。
賴建信說明,經濟部已經督導中油與台電透過會計政策、不動產重估增值、增加外貿效益、活化土地資產、撙節費用等財務手段,改善資本結構,但虧損情形嚴重,已非財務手段可處理,且今年第2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支持優先爭取撥補預算711億元,電價調整留待今年12月再討論。
經部:台電發購電燃料成本佔支出逾5成 須由政府增資、撥補支持
台電部分,賴建信也指出,台電公司發購電燃料成本占總支出逾5成,當地緣政治緊張導致燃料價格飆漲時,台電公司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其所吸收的龐大燃料成本,造成巨大的財務虧損壓力,並非僅透過自身努力就能彌平,仍須政府藉由增資、專案融資與撥補等財務支援,予以支持。
中經院能源所博士許家勝認為,台電至今累積虧損3700多億,應先釐清台電究竟有多少虧損是因為執行政府的政策任務,共花費多少錢去平穩CPI(消費者物價指數),再對台電進行有條件的撥補。
商總:最低工資已上調4.75% 若電價也漲將「雪上加霜」
全國商業總會秘書長劉守仁表示,能源價格因為戰爭上漲,虧損對台電、中油而言是非戰之罪;最低工資才剛宣布將於明年起上調4.75%,若電價於12月漲價,對業者而言將是雪上加霜,商總支持先撥補台電,解決燃眉之急。
針對撥補問題,民進黨立委、召委鍾佳濱表示,油與電雖非公共財,但具有非常強大的外部性、公共性,並肩負社會政策責任,不太可能採取純粹的量能課稅或使用者付費,因此台電與中油採取差別電價、不調漲桶裝瓦斯價格等多管齊下手段,並編列追加預算撥補。
鍾佳濱認為,電子業不僅是最有能力負擔用電成本的產業,也用了最多電、佔了台電最多便宜。台積電一年在全世界繳納近3000億元稅款,其中9成繳給台灣政府,將AI產業貢獻國庫的幾千億稅收用來補貼中油、台電,有何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