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劉姓退休教授在忠孝復興捷運站見婦人跌倒,上前攙扶未果後,竟反遭對方提告,檢方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劉,官司對劉翁打擊頗大;台北地院近日開庭,法官宋恩同用親身經歷,勸說劉翁相信行善的價值,最終雙方以11萬元達成和解。未料新聞出來後,宋恩同遭網友抨擊。劉翁今向記者說,法官宋恩同是專業、通情達理的法官,和解11萬元是他自己所接受的,並非法官下的判決,也希望網友不要再盲目攻擊宋法官。
記者今日與劉翁聯繫,劉翁開口就給予法官宋恩同高度正面評價,並說明和老婦所和解11萬元並非法官的強迫,而是他自己的選擇,因為他不願意繼續把這件令他備感壓力的案件背在身上。
劉翁說,他自己父母已經過世,膝下也無子女,是個獨居老人,他認為自己僅有10年左右的自由時間可以豐富人生和視野,所以他也不想繼續再把時間浪費在司法和訴訟上。
談及當時攙扶老婦的情形,劉翁說,那位老婦當天獨自帶著孫子出門,見她跌倒的樣子,不禁令他想起了自己的母親,也因此動了惻隱之心,並想要將其扶起。如今事情已經告一個段落,他對老婦也沒有怨恨,不過針對網友對法官宋恩同的批評,他實在想要幫忙說點什麼。
劉翁說,當時法官宋恩同在法庭上對他說的那些話,給他的感覺非常溫暖,因為對方是發自內心地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劉翁也認為,宋恩同是相當專業的法官,不僅維持了法律的尊嚴,更讓他感受到通情達理,這些也是他在檢察機關偵查過程中所感受不到的。
然而,他見到網路上有些網友開始對法官宋恩同攻擊,甚至批評他判賠11萬元,但這並非事實,因為選擇11萬和解是他自己的選擇,不是法官所下的判決,何況案件根本還沒有進入實質調查、審理階段。
事情源於今年2月間,劉翁在忠孝復興捷運站走出車廂後,以步行方式走電扶梯上樓,在即將前抵達1樓路面時,他前方6旬婦人突然重心不穩,劉翁見狀旋即嘗試抓住婦人但未能成功,而婦人也當場跌倒,事後老婦竟然對劉翁提告,檢方則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劉翁。
台北地院近日召開本案審查庭,法官宋恩同在得知劉翁因為行善捲入訴訟,開始對信念產生動搖後,便說道,自己今天早上在大安森林跑步時,恰巧遇到了一名跌倒的婦人,而他也十分掙扎是否要過去攙扶;他擔憂,若貿然過去幫忙的話,自己是否有可能被栽贓成為推倒對方的兇手,但經過一番掙扎以後,他仍上前把對方攙扶起來,因為他相信行善的價值。
最後,劉翁和老婦以萬元達成和解,而開庭尾聲,劉翁向宋恩同表示,在聽聞法官的一番言論後,他認為若重新回到那一天,他仍會選擇將婦人扶起,因為他也想要繼續相信行善的價值仍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