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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3小時前

花蓮12名參選人資格不符 市長參選人張榮法才遭偵辦又因前案撤銷登記

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花蓮共651人登記,縣選委會審查鄉鎮市長等3類,共12人不符資格。其中登記參選花蓮市長的張榮法,才涉中資介選遭檢調偵辦中,又因4年前參選時從大陸輸入快篩試劑提供選民遭判刑3月、緩刑2年,還在保護管束期間,不符選罷法規定,遭撤銷參選資格。

54歲的張榮法曾任新黨副發言人及組織委員會副主委,4年前代表新黨參選北市第5選區議員,被控利用配偶及親友名義從大陸科技公司輸入4300劑快篩試劑無償提供選民使用。

一審依「醫療器材管理法」判刑5個月,台灣高等法院今年5月二審改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並須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張榮法今年轉往花蓮以無黨籍參選花蓮市長,遭檢調懷疑涉中資介選,本月14日搜索偵辦,檢方複訊後依涉嫌反滲透法諭令6萬元交保,當天即透過臉書喊冤,聲明絕未觸犯反滲透法。

他在臉書澄清,新冠疫情期間協助民眾申請從大陸地區輸入快篩試劑,因當時貨運業者應接不暇,才聯繫由他在北市萬華區的競選總部代收,但忙於選戰未能及時分送,試劑一直留在總部,未發給民眾更未賄選。

至於近日遭約談,是4年前參選捐款明細有2筆曾涉反滲透法且判刑定讞者匯入的款項,分別是1600元及2萬元。他認為,候選人不會逐一查問捐款者資金來源,若事先有爭議,他絕不會收受捐款。

張榮法雖強調會清白參選到底,但因舊案還在接受保護管束,縣選委會審查不符選罷法第26條第11款「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撤銷登記。

除了張榮法,花蓮各鄉鎮市民代表登記240人,新城鄉參選人邱鳳英死亡不予審定,壽豐鄉的馬其山、瑞穗鄉徐秉國、玉里鎮羅世泉、光復鄉林淑清、秀林鄉夏義松、卓溪鄉蘇貴妹,6人有選罷法第26條情形,不得登記。

村里長376人登記,花蓮市高健雄、光復鄉大平村李金土、大安村徐振雄、壽豐鄉月眉村張添發、秀林鄉富世村陳實誠,5人有選罷法第26條情形,不得登記。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8/98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