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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小時前

老人健保費全額補助三讀 政院估每年增支近400億元、恐加重世代負擔

立法院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法,要求中央政府全額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自己上午已向立法院長韓國瑜表達,修法涉及《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應先經兩院院長討論,但立法院仍完成三讀。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收到法案後,將邀集專家學者研議,並在憲法賦予的職權範圍內,採取合法合憲的因應作為。

卓榮泰指出,關於這個長者的照顧與福利,一直是政府重要的施政目標。然而公共政策,尤其是社福相關的經費預算,在編定的時候都希望達到「不違憲、不違法、不舉債,也不排擠」這幾項的原則。而全民健保,它是具有自助、互助的精神,以及量能付費的原則,這必須兼顧。現行制度針對低收、中低收,以及特定的弱勢長者,70歲以上,都由政府編列預算全額補助,每一年是12.2億元左右;至於65到69歲的長者,則是由地方政府依其財政能力來分別予以照顧。

李慧芝指出,照顧長者是政府一貫政策,但福利措施仍須兼顧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施政及合法合憲三項原則。此次修法不僅涉及健保資源分配,也將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並可能影響世代公平。

在財政衝擊方面,行政院推估,若全額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今年所需經費約399.65億元,至民國138年將增至628.6億元。李慧芝表示,無論透過調高保費或增加稅收支應,都可能增加年輕世代負擔,或排擠長照、社福及其他公共服務。

行政院也認為,修法可能偏離全民健保互助及量能付費的精神。李慧芝表示,政府今年已編列12.2億元,全額補助逾14萬名中低收入70歲以上長者健保費;65至69歲中低收入長者,則由地方政府依財政能力提供補助,讓有限資源優先照顧有需要的民眾。

卓榮泰也提到,立法院在過去兩年多來,從來不去按照《憲法》70條及《預算法》91條的這樣的精神。「早上我要求韓院長,院長與院長之間正式的協商才叫徵詢。 但我非常遺憾是立法院韓院長無視於憲法,也藐視整個法律,更放任所有在野黨的委員帶頭違憲,所以行政院表達最大的遺憾,也最強烈的抗議。」

李慧芝也提到,依《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相關規範,立法院不得提出增加政府支出的提議,涉及新增支出的法案應先徵詢行政院意見。卓榮泰上午已向韓國瑜說明相關疑慮,但她表示,立法院未與行政院長進一步討論即完成三讀,行政院對此感到遺憾。

李慧芝並表示,政府持續投入長者照顧,今年長照3.0預算已超過1,100億元,另投入超過500億元推動失智症防治照護,並透過調增老農津貼、國民年金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以及提供弱勢長者健保費、假牙補助和免費健康檢查等措施,完善高齡照顧。

李慧芝強調,相關福利政策都需要穩定且充足的財源,健保永續、世代公平及資源合理配置應一併考量,不能以犧牲年輕世代或其他弱勢族群權益為代價。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819821